-確定開課
上課日期 | 2015/7/30~2015/7/30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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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8:00-17:00 (共 8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上過防火管理人初複訓並取得結業證書,且證書已超過二年者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15/7/30 |
上課地點 | 高雄市苓雅區三多二路84號 (國際商工) |
課程負責人 | (07)3362918 #6937 林志興 先生 |
聯絡信箱 | 86937@cpc.tw |
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 |
報名注意事項(請自行確認後再報名):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修正條文
自民國102年7月1日後取得防火管理人員初訓及複訓之學員,證書期限自動展延1年【102年7月1日以前取得證書者,請於2年內完成複訓】
1.防火管理對策
2.檢修申報制度
3.簡易避難計算
4.教育訓練方法
5.共同防火管理
6.學科測驗
優惠:曾在本中心上防火管理訓練課程學員複訓可享9折優惠,請洽承辦人員確認是否符合優惠條件後再匯款
1.防火管理對策
2.檢修申報制度
3.簡易避難計算
4.教育訓練方法
5.共同防火管理
6.學科測驗
課程目的:
配合政府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提升消防安全課程法令依據:依85.6.26修訂之『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規定:「防火管理人每兩年至少應接受講習一次,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者...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故經受訓滿兩年後需再複訓,方能繼續擔任防火管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