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65605 反避稅條款對營利事業及個人之影響(第一梯)

課程資訊

上課日期 2017/4/14~2017/4/14 (五)
上課時間 09:00-17:00 (共 7小時)
教學方式 課堂講授
課程對象 企業主、財務主管、財務人員、有興趣了解之一般社會大眾。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17/4/14
上課地點 台北市承德路二段81號B1 (台北承德)
課程負責人 (02)25555525 #1913 郭怡君 小姐
聯絡信箱 01913@cpc.tw
主辦單位 中國生產力中心 教育訓練服務組

定價:3,500

商城會員價:3,400
成為商城會員,登入之後報名即可享有

2017/3/14日前(含)報名3,150
非使用信用卡繳費者敬請等收到「開課暨繳費通知」後再行繳費

3人以上報名(每人):3,150

以上課程費用僅線上報名適用


反避稅成為全球趨勢,台灣拖延已久的「反避稅條款」受到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公開「巴拿馬文件」影響,在105年7月三讀通過。台灣正式加入反避稅陣營。未來企業合併持股達50%即屬受控外國公司(CFC,Controlled Foreign Company),只要當年度有盈餘,不論所得是否匯回來,都須課以17%營所稅。保守估計影響至少達上千家企業。 企業應如何因應?另外個人也可能受所得稅影響?企業應檢討是否有不必要的投資,重新檢討架構、以因應未來。

一、反避稅立法沿革及理由
二、我國所得稅法§43之3及之4立法時程及背景介紹
三、影響所得稅法§43之3及之4實施日期之因素
四、法人受控外國公司(CFC)條文內容及課稅影響(所§43-3)
五、個人受控外國公司(CFC)草案內容及課稅影響(基§12-1)
六、實際管理處所(PEM)條文內容及課稅影響(所§43-4)
七、同時符合CFC及PEM適用之判斷
八、我國反避稅條款衝擊分析
九、CRS操作機制及實施現況
十、面對國際及國內反避稅趨勢因應之道
十一、境外公司運作思考與改變

一、反避稅立法沿革及理由
二、我國所得稅法§43之3及之4立法時程及背景介紹
三、影響所得稅法§43之3及之4實施日期之因素
四、法人受控外國公司(CFC)條文內容及課稅影響(所§43-3)
五、個人受控外國公司(CFC)草案內容及課稅影響(基§12-1)
六、實際管理處所(PEM)條文內容及課稅影響(所§43-4)
七、同時符合CFC及PEM適用之判斷
八、我國反避稅條款衝擊分析
九、CRS操作機制及實施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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