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開課
上課日期 | 2017/5/5~2017/5/5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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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9:00-16:00 (共 6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下列場所『管理或監督層次幹部』 1.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演藝場、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保齡球場、三溫暖。 2.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院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廳歌唱場所(KTV等)、酒家、PUB、酒店(廊)。 3.國際觀光旅館、旅(賓)館。 4.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及遊藝場等場所。 5.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6.醫院、療養院、養老院。 7.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61坪)之補習班或訓練班。 8.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151坪)以上,其員工在三十人以上之工廠或機關(構)。 9.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供公眾使用之場所。(依內政部一O二年三月十三日內授消字第一O二O八二一八六一號公告)。 (1).收容人數在三十人以上 (含員工) 之幼兒園(含改制前之幼稚園、托兒所)、托嬰中心。 (2).收容人數在一百人以上之寄宿舍、招待所 (限有寢室客房者)。 (3).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健身休閒中心、撞球場。 (4).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咖啡廳。 (5).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圖書館、博物館。 (6).捷運車站。 (7).長期照顧機構(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安養機構、老人服務機構(限供日間照顧、臨時照顧、短期保護及安置者)、護理之家機構、產後護理機構。 (8).高速鐵路車站。 (9).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且設有香客大樓或類似住宿、休息空間,收容人數在一百人以上之寺廟、宗祠、教堂或其他類似場所。 (10).收容人數在30人以上之視障按摩場所。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17/5/4 |
上課地點 | 台南市大埔街52號 (台南CPC) |
課程負責人 | (06)2134818 #41 洪儀芳 小姐 |
聯絡信箱 | 02367@cpc.tw |
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行政院消防署 協辦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台南服務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