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E@ID:@274aywrg
上課日期 | 2024/10/22~2024/10/22 (二) |
---|---|
上課時間 | 09:30-16:30 (共 6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企業主、中高階主管、營運部門及人資部門等相關人員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4/10/20 |
上課地點 | 高雄市成功一路232號15樓 (高雄CPC) |
課程負責人 | (07)3362918 #02719 林佳華 小姐 |
聯絡信箱 | 02719@cpc.tw |
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 經管學習發展小組 |
旨在探討勞工在工作場所中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的相關保障和給付,除了了解與掌握相關法規外,也能協助企業取得相應的給付和補償
一、強制加保、自願加保、特別加保 差異性
二、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正實施後,勞工保險條例之變動
三、應加保未加保沉重的責任與罰則及保險給付與補助
四、民國91年實施的勞工職業災害保護法請領時效10年,停用之後,還有什麼相關補助、津貼可申請
五、民國111年4月30日之前發生職業災害事故尚未申請給付,如何選擇保險給付與津貼
六、各項保險給付、津貼、補助、平均薪資計算的變動,逐一解析
七、職業災害所涉及各個法規保險給付的請領時效
八、各項給付擇領、併計新規定
九、投保單位未經查明發放醫療書單,損失與責任
十、職災死亡給付不同於勞工保險,雇主的法定責任有何變化
十一、退保後職業病相關保障
十二、勞資雙方如何認定職業病,職業病鑑定流程,鑑定過程應注意之攻防事項
十三、從事有害作業退保後,相關醫療、補助、津貼保障
十四、職業災害終止勞動契約,雇主的應注意事項及法定責任
十五、聘用職業災害勞工持續就業企業申請補助之規定
十六、復工評估與職災期間轉換工作性質應注意事項與細節
十七、重大職業災害民事、刑事責任應注意的處理程序及事後對應策略
十八、商業保險的可否抵充雇主責任與法院見解
十九、雇主依法定期給付工資,勞工領取傷病給付後如何處理,如何約定歸還雇主
二十、職業災害未確定前,相關請假的規定
二十一、業主、承攬、再承攬,各自應該負擔的責任
二十二、過失舉證責任的歸屬
1.了解法律法規
2.了解給付條件與程序解析
3.了解保障範圍與適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