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開課
上課日期 | 2024/12/13~2024/12/13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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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9:00-16:00 (共 6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須持有防火管理人初/複訓結業證書者,若102年7月1日(含)前完成初/複訓者,依舊制規定仍須2年內完成複訓,102年7月2日(含)以後完訓者得順延至3年才複訓。 依內政部1040907內授消字第1040822742號函規定辦理,學員請先檢查您的證書受訓日期是2年或3年才須複訓再報名參加本課程。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4/12/11 |
上課地點 | 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19號三樓之一(PARK 17創新三館3樓) |
課程負責人 | (06)2134413 #03430 吳佩璇 小姐 |
聯絡信箱 | 03430@cpc.tw |
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行政院消防署 協辦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台南服務處 |
配合政府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提升消防安全課程。
本課程依104.6.29修訂之『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本法第13條所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經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訓練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
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
故經受訓滿3年後需再複訓,方能繼續擔任防火管理人。
因此,持有防火管理人初/複訓結業證書影本,始得參加本項訓練。
課程時間:09:00~16:00
歡迎上網查詢:防火管理人訓練班簡章http://fire.cpc.org.tw/
持有防火管理人初/複訓結業證書影本,得參加本項訓練:
1.防火管理對策(2小時)
2.自衛消防編組實施要領(3小時)
3.測驗(1小時)
配合政府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推動防火管理各項業務,以達到「自己財產,自己保護」之目標,提升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