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體+假日整天班)嘉義 -(無受理網路報名) -📌須申請自然人憑證 -參加114年5月考試 -確定開課
上課日期 | 2025/1/4~2025/5/3 (每周彈性開課 六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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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9:00-18:00 (共 220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資格限制: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者 一、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營建、水利、環境或相關系、科(詳附表六)畢業,並於畢業後有二年以上土木或 建築工程經驗者。 (備齊:報名表、畢業證書、身分證+具結書+工作證明書+經歷證明書(2年經驗)) 二、職業學校土木、建築或相關系、科(詳附表六)畢業,並於畢業後有五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備齊:報名表、畢業證書、身分證+具結書+工作證明書+經歷證明書(5年經驗)) 三、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上畢業,並於畢業後有十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備齊:報名表、畢業證書、身分證+具結書+工作證明書+經歷證明書(10年經驗)) 四、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土木、建築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於及格後有二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備齊:報名表、普考或特考及格證書、身分證+具結書+工作證明書+經歷證明書(2年經驗)) 五、領有建築工程管理甲級技術士證或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證,並有三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 (備齊:報名表、建築工程技術士證、身分證+具結書+工作證明書+經歷證明書(3年經驗)) 六、專業營造業(詳附表六),得以領有該項專業甲級技術士證或該項專業乙級技術士證,並有三年以上該項專業工程經驗者為之。 (備齊:報名表、專業營造業技術士證、身分證+具結書+工作證明書+經歷證明書(3年經驗)) 備註: ☆前項資格除繳驗相關證照或畢業證書正本 ☆結訓時,代訓機構將學員報名表併同各項證明文件影本製作成學員資料冊函送營建署核備。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4/12/15 |
上課地點 | 嘉義市玉康路160號(再耕園) |
課程負責人 | (05)5341379 #02803 張雅婷 小姐 |
聯絡信箱 | 02803@cpc.tw |
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內政部營建署 |
定價:32,000
商城會員價:32,000
成為商城會員,登入之後報名即可享有
2人以上報名(每人):30,000
以上課程費用僅線上報名適用
說明:說明:尚未結束報名,請上方綠色EDM下載課程簡章,使用制式報名表格,通訊報名。或請直接來電洽詢:(05)5341379#02803 張小姐
(一)營建、政府採購、品質管理、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法規:36小時。
(二)工程圖說判識:8小時。
(三)工程材料檢測及判識:18小時。
(四)測量放樣:12小時。
(五)假設工程:10小時。
(六)工程施工管理:40小時。
(七)工程施工機具及工程施工技術:30小時。
(八)土方及地下基礎工程:18小時。
(九)工程結構:16小時。
(十)機電及設備:16小時。
(十一)契約規範:8小時。
(十二)職災案例之分析及預防:6小時。
(十三)工地治安:2小時。
(一)營建、政府採購、品質管理、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法規:36小時。
(二)工程圖說判識:8小時。
(三)工程材料檢測及判識:18小時。
(四)測量放樣:12小時。
(五)假設工程:10小時。
(六)工程施工管理:40小時。
(七)工程施工機具及工程施工技術:30小時。
(八)土方及地下基礎工程:18小時。
(九)工程結構:16小時。
(十)機電及設備:16小時。
(十一)契約規範:8小時。
(十二)職災案例之分析及預防:6小時。
(十三)工地治安:2小時。
一、為使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3項所規定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達到「終身學習」目的,每逾四年,須再修習新的營建管理法令、建築、土木各類專業工程實務、品質管理或施工管理課程及工地治安等相關課程,使其熟悉在使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者,修習營建、政府採購、品質管理、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工程圖說判識、工程材料檢測及判識、測量放樣、假設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機具及工程施工技術、土方及地下基礎工程、工程結構、機電及設備、契約規範、職災案例之分析及預防、工地治安等相關課程,熟悉營建相關新訂法規及技術,並確實瞭解營造業法內營造業工地主任法定權責及執行業務方式相關規定,以提昇工作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