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日期 | 2025/6/10~2025/6/10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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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8:30-17:30 (共 8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已領有『保安監督人』結業證書人員。 「專業機構施予保安監督人或保安檢查員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經初訓領有合格證書者,取得保安監督人或保安檢查員資格。」取得保安監督人或保安檢查員資格者,應自初訓結束之日起,每三年至少接受複訓一次。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5/6/5 |
上課地點 | 斗六市雲林路二段225號11樓 (南雲CPC) |
課程負責人 | (05)5341379 #02556 邱凡釗 小姐 |
聯絡信箱 | 02556@cpc.tw |
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協辦單位:雲林縣消防局、中國生產力中心南雲服務處 |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製造、儲存或處理六類物品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之場所,應由管理權人選任管理或監督層次以上之幹部為保安監督人,擬訂消防防災計畫,報請當地消防機關核定,並依該計畫執行危險物品保安監督相關業務。
1.公共危險物品管理實務探討
2.公共危險物品處理作業基準
3.公共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對策
4.消防防災計畫之說明及檢討
5.測驗
A:加強公共危險物品工廠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提昇各事業單位自主檢查及緊急災害應變能力,以強化災害預防功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K:消防法及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應用。
S:依廠區內公共危險物品管制數量訂定危險物品防災計畫書,並依據該計畫內容實施相關訓練、消防安全設備維護、管理監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