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日期 | 2025/1/21~2025/1/21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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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9:00-16:30 (共 6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分組研論、活動體驗 |
課程對象 |
1.資格不限,沒有學歷限制 (課後將有結業測驗故需看得懂中文字並且會寫中文字,聽得懂國台語)。 2.不分男女老少皆可參加本訓練班。 3.需年滿18歲以上 ※本課程不適用會員優惠及團體報名優惠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5/1/16 |
上課地點 | 斗六市雲林路二段225號11樓 |
課程負責人 | (05)5341379 #02556 邱凡釗 小姐 |
聯絡信箱 | 02556@cpc.tw |
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南雲推廣組 ●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後,E-Mail或親自至本中心報名。 ●繳費方式:上課當天繳費。 |
依據消防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又依第四十條規定,違反前項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台幣二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罰鍰;有發生火災致生重大損害之虞者,並得勒令管理權人停工,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非經依同條第四項規定備查,不得擅自復工。
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經初訓領有合格證書者,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前項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者,應自初訓結束之日起,每三年至少接受複訓一次。初訓訓練時數不得少於十二小時,複訓訓練時數不得少於六小時。
課程共6小時,訓練項目如下:
1.防火管理對策(2小時)
2.自衛消防編組實施要領(3小時)
3.測驗(1小時)
考試內容:是非題20題,選擇題20題,問答題2題
A:接受適當的講習、訓練,落實防火管理制度,以保障該公共場所之安全。
K:消防法及相關法規之應用。
S:就建築物特性策訂整體安全之消防防護計畫,並依據該防護計畫實施員工滅火報警訓練、消防安全設備維護、防火避難設施及能源設備使用管理監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