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日期 | 2025/4/29~2025/4/29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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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9:30-16:30 (共 6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企業主、主管、人資、創業者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5/4/28 |
上課地點 | 台中市工業區三十八路189號 (台中CPC) |
課程負責人 | (04)23505038 #02557 徐韡倩 小姐 |
聯絡信箱 | 02557@cpc.tw |
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 經營管理組 |
近代企業分工日益精細、經營規模日益龐大,而勞工亦日眾,雇主與個別勞動者一一約定、談判、締結勞動條件誠屬不便,為了統一規範所有勞動者之行為,並制定一可供遵循之共通準則,以維護企業整體之紀律,遂以工作規則將各種多樣的勞動條件予以統一以便管理,不會使得事業單位缺乏運作彈性,造成管理制度上的僵化。所謂『預防重於治療』,工作規則訂的愈完善,就等於預防作得愈好,將來治療的費用也就愈低。勞資爭議發生之機率亦大幅降低,即使發生,消弭爭議的成本就愈低。
壹、工作規則
前言:法源依據、違反罰則規定
一、工作規則總論
1.工作規則法律性質為何?
2.工作規則法律概念與位階?
3.工作規則、勞動契約、團體協約之關係
二、工作規則核備:
1.工作規則核備送審時應備文件?
2.核備是否為生效要件?
3.企業制定之單項工作規則、單項規章是否仍應核備?
4.工作規則公開揭示的舉證責任?
5.變更時是否須勞工同意?修改時應遵守的程序?
三、工作規則重點內容條文舉例與釋疑
1.總則篇
2.受僱與解僱
3.工作時間、休息、休假、請假
4.工資、津貼及獎金退 休
5.考勤、考核、獎懲、升遷
6.職業災害補償及撫卹
7.福利措施與安全衛生
8.其他
四、Q&A
貳、勞資會議
前言:法源依據、違反罰則規定?
一、勞資會議成立
1.何謂勞資會議成立?如何成立?
2.未先成立勞資會議之會議紀錄,其法律效果為何?
3.勞資雙方代表人數?勞方代表與資方代表如何產生?
4.單一性別勞工人數逾二分之一之當選勞方代表人數?
5.代表雇主行使管理權之一級業務行政主管人員得否被選舉為勞方代表
6.童工得否享有勞方代表的被選舉權?被選舉權得否限制年資至少為一年?或排除部分工時、定期契約或外國籍勞工?
7.勞資會議代表之任期為四年,其任期是否有限制?
二、勞基法中所有規定須勞資會議通過及報備查的條文
三、國內初次申請上市(櫃)於勞資會議的規定
四、勞資會議的進行及會議紀錄
1.事業單位需經種程序通過才能採視訊方式舉辦勞資會議?費用由何方負擔?
2.勞資會議記錄保存年限?
3.勞資會議之決議,涉及勞基法第30條、第30條之1、第32條、第32條之1、第34條及第36條,如何記載?得否併附期限?
4.勞資會議紀錄不得有之情事
5.會議記載未經提案討論卻列入決議事項?
五、相關範例參考
1.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冊備查函參考格式
2.勞資會議勞資代表名冊格式
3.改派遞補備查函參考格式
4.改派遞補名冊參考格式
5.勞資會議紀錄範例
六、Q&A
雇主落實管理權、維護企業整體紀律最好的工具之一就是工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