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85886 面對「勞動事件法」企業因應及對策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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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上課日期 2020/2/19~2020/2/19 (三)
上課時間 09:30-16:30 (共 6小時)
教學方式 課堂講授
課程對象 企業負責人、營運部、管理部、人資部、財務部、營業部等相關部門主管、人員及有興趣之人士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2/18
上課地點 台中市工業區三十八路189號 (台中CPC)
課程負責人 (04)23505038 #01253 卓麗君 小姐
聯絡信箱 01253@cpc.tw
主辦單位 中國生產力中心 經營管理組

定價:3,200

商城會員價:3,100
成為商城會員,登入之後報名即可享有

3人以上報名(每人):2,880

以上課程費用僅線上報名適用


立法院107/11/09已經三讀通過的《勞動事件法》即將109/01/01,
*工運團體稱為「最有感的司法改革」
*此法對勞資關係帶來全新的影響與衝擊,又被稱為『企業勞資關係大海嘯』
*公司負責人/主管/人資/法務…都是關係人,千萬不可忽視此一重大議題!
*企業除要先行瞭解《勞動事件法》相關規定,還要有因應及對策實務,避免造成企業重大損失!

[勞動事件法]共53條,看似很難,其實是七大重點
※組織建構專業審理~設專業勞動法庭專屬法官 ※擴大勞動事件範圍~包含建教學徒求職者也算
※組勞動調解委員會~法官一位與勞資專家二位 ※減少勞工訴訟障礙~原地點少費用與減少舉證
※加快速度解決紛爭~三次三月一辯論終結原則 ※相同紛爭統一解決~同一原因事實勞工併案審
※即時有效權利保全~減輕保全義務與擔保責任
[勞動事件法]』對企業經營的重大衝擊有哪些:
1.所有的人都可以跟公司提出勞資爭議:企業員工、見習生、建教生,連「求職者」都算
2.舉證責任:勞資爭議過程,員工不需負舉證責任;公司負舉反證之責[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3.員工出勤資料時間,如果企業無法舉證,將全部推定為工時,企業即將面臨高額加班費求償及罰鍰
4.薪資,勞工認為是工資,公司若無法舉證「非工資」部分,加班費、資遣費、退休金及職災補償金時,全部都要列入計算
5.專業輔佐人:勞工不用請律師,透過專業輔佐人,即可與公司打官司
6.速審速結:勞資調解三個月結案、勞資訴訟六個月結案,調解及訴訟是「同一法官」
7.勞資訴訟期間,若經法官同意,公司則需要繼續付員工薪資,讓勞工繼續工作且繼續告公司
[勞動事件法] 企業因應及防護對策:善用『勞資會議』,來規範,不開太可惜
1.「勞動契約」:簽好簽滿,不然發生爭議時,勞工說了算 2.「契約終止」:企業資遣、解雇員工時,程序要走完,避免爭議
3.「勞動條件」:工時、加班、補休…現有流程不符修法方向 4.「工資認定」:「工資V.S非工資」的定義與發放實務
5.「證據保全」:勞資爭議時,要準備哪些資料說明?要如何建立及保證據
通通都是地雷:招募廣告、錄取通知、聘任函、勞工名卡、勞動契約、工作規則、人事規章、工資明細、出勤紀錄、人力佈建,就源取證、高階主管、責任制、外勤人員、員工出差….

立法院107/11/09已經三讀通過的《勞動事件法》109/01/01施行,
*工運團體稱為「最有感的司法改革」
*此法對勞資關係帶來全新的影響與衝擊,又被稱為『企業勞資關係大海嘯』
*公司負責人/主管/人資/法務…都是關係人,千萬不可忽視此一重大議題!
*企業除要先行瞭解《勞動事件法》相關規定,還要有因應及對策實務,避免造成企業重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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