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T91305 防火管理人講習訓練複訓班第2023期(臺南班)
-已額滿-確定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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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課程目的:
配合政府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提升消防安全課程
法令依據:依104.6.29修訂之『消防法施行細則』第十四條 本法第十三條所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經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訓練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
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
故經受訓滿3年後需再複訓,方能繼續擔任防火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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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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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防火管理人初/複訓結業證書影本,得參加本項訓練:
1.防火管理對策(2小時)
2.教育訓練(3小時)
3.測驗(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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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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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領有「防火管理人」結業證書人員。
【1040630(含)之前到期證書適用2年複訓,1040701(含)以後才到期證書適用新修法3年複訓】
(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演藝場、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保齡球館、三溫暖。
(二)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容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聽歌唱場所(KTV等)、酒家、PUB、酒店(廊)。
(三)國際觀光旅館、旅(賓)館。
(四)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及遊藝場等場所。
(五)總樓地板面積在三百平方公尺以上之餐廳。
(六)醫院、療養院、養老院。
(七)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
(八)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其員工在三十人以上之工廠或機關(構)。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供公眾使用之場所。
(依106年8月17日內授消字第1060822776號公告及內政部108年1月11日內授消字第1070824999號公告修正。修正公告事項,並自108年3月1日生效):
1、收容人數在30人以上 (含員工) 之幼兒園(含改制前之幼稚園、托兒所)、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限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有收容未滿兩歲兒童之安置及教養機構)。
2、收容人數在100以上之寄宿舍、招待所 (限有寢室客房者)。
3、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之健身休閒中心、撞球場。
4、總樓地板面積在300平方公尺以上之咖啡廳。
5、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上之圖書館、博物館。
6、捷運車站、鐵路地下化車站。
7、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顧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屬H-2之日間照顧、團體家屋及小規模多機能)、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顧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之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護理機構(限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供住宿養護、日間服務、臨時及短期照顧者)、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限提供住宿或使用特殊機具者)。
8、高速鐵路車站。
9、總樓地板面積在五百平方公尺以上,且設有香客大樓或類似住宿、休息空間,收容人數在一百人以上之寺廟、宗祠、教堂或其他類似場所。
10、收容人數在30人以上之視障按摩場所。
11、觀光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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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效益
- 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推動防火管理各項業務,以達到「自己財產,自己保護」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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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行政院消防署
協辦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台南服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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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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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0/11/23 ~
202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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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2021/1/7~2021/1/7
(四 09:00-16:00)
- 時數: 6小時
- 上課地點:台南市大埔街52號 (台南C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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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負責人: (06)2134818 #80015 蘇怡沁 小姐 80015@cp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