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TA1148 營造業工地主任220小時職能訓練課程講習
-台北承德夜間班+假日-達25人開班-確定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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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此為營建署委辦培訓課程*請務必詳閱簡章說明及填寫報名表報名*
*簡章及報名表請上網下載:http://pcc.cpc.org.tw *
※ 220小時訓練課程,缺曠課總時數合計不得逾18小時。
※本課程預計於111年9月上旬結束後,參加111年9月份之工地主任評定考試。
※依營建署公告,自102年第三次(102年9月份)評定考試起,試題全面採用新教材內容出題,舊教材僅適用至102年第二次(102年5月份)評定考試止。
※本中心工地主任訓練班已全面採用新教材授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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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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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建、政府採購、品質管理、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法規:36小時
(2)工程圖說判識:8小時
(3)工程材料檢測及判識:18小時
(4)測量放樣:12小時
(5)假設工程:10小時
(6)工程施工管理:40小時
(7)工程施工機具及工程施工技術:30小時
(8)土方及地下基礎工程:18小時
(9)工程結構:16小時
(10)機電及設備:16小時
(11)契約規範:8小時
(12)職災案例之分析及預防:6小時
(13)工地治安:2小時
(14)結訓:工地主任評定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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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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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章及報名表請上網下載:http://pcc.cpc.org.tw*
※報名資格:符合營造業法第三十一條第一項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者。
一、專科以上學校土木、建築、營建、水利、環境或相關系、科畢業,並於畢業後有二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備齊:報名表、畢業證書、身分證、具結書、服務證明書、經歷證明書、投保資料表或所得清單 (二年經驗)
二、職業學校土木、建築或相關類科畢業,並於畢業後有五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備齊:報名表、畢業證書、身分證、具結書、服務證明書、經歷證明書、投保資料表或所得清單 (五年經驗)。
三、高級中學或職業學校以上畢業,並於畢業後有十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備齊:報名表、畢業證書、身分證、具結書、服務證明書、經歷證明書、投保資料表或所得清單 (十年經驗)。
四、普通考試或相當於普通考試以上之特種考試土木、建築或相關類科考試及格,並於及格後有二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備齊:報名表、普考或特考及格證書、身分證、具結書、服務證明書、經歷證明書、投保資料表或所得清單 (二年經驗)。
五、領有建築工程管理甲級技術士證或建築工程管理乙級技術士證,並有三年以上土木或建築工程經驗者;備齊:報名表、建築工程管理技術士證、身分證、具結書、服務證明書、經歷證明書、投保資料表或所得清單 (三年經驗)。
六、專業營造業,得以領有該項專業甲級技術士證或該項專業乙級技術士證,並有三年以上 該項專業工程經驗者;備齊:報名表、該項專業、報名表、畢業證書、身分證、具結書、服務證明書、經歷證明書、投保資料表或所得清單 (三年經驗)。
備註:☆前項資格除繳驗相關證照或畢業證書正本外,工作經歷年資證明請檢附勞保明細或勞保卡或個人薪資所得扣繳憑單影本(勞保卡未顯示符合年資者請至各縣市勞保局列印歷年投保明細表)。
☆ 符合資格第1~4項之工作經驗年資以取得該項證書後始計(畢業前年資不列入)。
☆結訓時將學員報名表併同各項證明文件影本製作成學員資料冊函送營建署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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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效益
- 在使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1項各款之一所規定資格者,修習營建、政府採購、品質管理、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法規、工程圖說判識、工程材料檢測及判識、測量放樣、假設工程、工程施工管理、工程施工機具及工程施工技術、土方及地下基礎工程、工程結構、機電及設備、契約規範、職災案例之分析及預防、工地治安等相關課程,熟悉營建相關新訂法規及技術,並確實瞭解營造業法內營造業工地主任法定權責及執行業務方式相關規定,以提昇工作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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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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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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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2/1/1 ~
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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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2022/4/27~2022/9/2
(每周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18:30-22:00)
- 時數: 220小時
- 上課地點:台北市承德路二段81號B1 (台北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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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負責人: (02)25555525 #03151 吳宗翰 先生 03151@cp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