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TB9261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預計可報名114年第一梯次技能檢定考試-日間班-請勿繳費待上課通知-每周二四上課-確定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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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本法所稱安全衛生人員,指事業單位內擬定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業務者,包括下列人員:
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二、職業安全管理師。
三、職業衛生管理師。
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另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雇主應自事業單位勞工中具備下列資格者選任之: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本訓練係為取得報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之訓練課程。##
報名課程前請務必參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附表二 各類事業單位應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表 http://laws.mol.gov.tw/Download.ashx?pfid=0000147090
##本期課程為日間班上課(原則上為每周二四),實際課程表待確定開課後通知。##
##預排上課日期為113/10/15-12/26,實際上課日期以本中心寄發之正式上課繳費通知所附課程表為準。##
##本中心補課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及本中心補課規範辦理,課程補課須於本中心開辦之同職類課程一次性補完全部缺課課程,補課不得插班、跨職類、跨期數跨班別補課##
##本期訓練完成後預計可報名參加114年度第1梯次技能檢定(114年1月初報名,114年3月-114年4月測驗,實際報名及測驗日期請依主管機關簡章公告期程及准考證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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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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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職業安衛生相關法規(43小時)
1.勞動法簡介(含勞動檢查法)
2.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5.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6.勞工健康法規簡介(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等)
7.危險性工作場所安全管理相關法規(含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等)
8.營造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9.危險性化學品標識及通識規則
10.缺氧症預防規則(含局限空間危害預防)
11.具有危險性之機械設備安全相關法規簡介(含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等)
12.機械設備器具安全相關管理法規(含機械類產品型式諺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機械設備企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等)
13.危險性化學品管理相關法規(含危險性化學品頻估級分級管理辦法、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
14.有害物質危害預防法規
15.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相關法規(含高溫作業勞供作息時間標準、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實施標準、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等)
16.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及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二、職業安全衛生計劃及管理(16小時)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含承攬管理、採購管理及變更管理)
2.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及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之製定(含實作2小時)
3.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製定(含實作1小時)
4.工作安全分析與安全作業標準之製定(含實作2小時)
三、專業課程(56小時)
1.職業安全概論
2.電氣安全
3.機械安全防護
4.墜落災害防止
5.火災爆炸防止
6.營造作業安全
7.危險性機械及設備管理
8.物料處置
9.風險評估(含施工風險評估)
10.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預防概論
11.個人防護具
12.急救
13.物理性危害預防
14.化學性危害預防
15.職場健康管理概論(含身心健康危害、菸害防制及愛滋病防治)
16.作業環境控制工程
17.組織協調與溝通(含職業倫理)
18.職業災害調查處理與統計(含實作1小時)
19.安全衛生監測儀器(安全及衛生各2小時)
20.通風與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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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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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志從事工作現場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相關業務者。
2.欲參加技能檢定,取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者【報檢資格請參考報名辦法2所述須繳交資料】
3.其它年滿18歲之中華民國國民或可聽說讀寫中文之外籍人士。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報檢資格##
1.完成115小時訓練取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訓練期滿證明。
2.學歷為高中、高職以上畢業者(同等學力證明)。
(若為國外學歷者,應檢具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其他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畢業證書原文影本及中文譯本影本各 1 份;持大陸地區學歷:應檢具大陸原文畢業證書影本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教育部之採認公文證明影本各 1 份)
3.具有現場工作經驗一年以上者(僅算國內工作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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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效益
- 1.取得報名參加技能檢定資格並通過測驗。
2.本訓練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之規定辦理,補課退訓規定詳以下說明:
(1)上課期間得請假三小時(不須補課)。
(2)缺課(請假)時數達本課程總時數5分之1者訓練單位應依規定通知學員退訓。
(3)缺課(請假)超過3小時應於本中心下一期開課後依缺課科目及時數補足全部課程,方可領取期滿證明書取得報名技能檢定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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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 環安證照組
日間二四,上課日期以實際公告課表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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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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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4/7/12 ~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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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2024/10/24~2024/12/31
(二 四 09:00-17:00)
- 時數: 115小時
- 上課地點:台北市承德路二段81號B1 (台北承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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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負責人: (02)25555525 #03247 林清祥 先生 03247@cpc.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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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費用
- 定價: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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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城會員價:
1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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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5日前(含)報名繳費:
1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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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以上報名(每人):
1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