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TC0725 防火管理人訓練複訓班第2713期
-(臺南班)-確定開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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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依消防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第5項規定,非屬集合住宅之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情形者,各管理權人應協議遴用共同防火管理人,…」基此,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二者之職責相同,所受訓練並無區別。
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2條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應經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訓練,領有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始得充任。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
本課程依內政部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函規定辦理。
課程時間:09: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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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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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火管理對策(2小時)
2.自衛消防編組實施要領(3小時)
3.測驗(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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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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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防火管理人初/複訓結業證書者,依規定須3年(內)完成複訓。
自115 年1月1日起,「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保安檢查員」應在訓練合格證書有效期間內複訓,證書逾期未複訓者,須重新上初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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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效益
- 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推動防火管理各項業務,以達到「自己財產,自己保護」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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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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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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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4/10/8 ~
202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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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2025/4/11~2025/4/11
(五 09:00-16:00)
- 時數: 6小時
- 上課地點:台南市大埔街52號 (台南C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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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負責人: (06)2134413 #03252 蘇怡沁 小姐 03252@cp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