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TC4975 防火管理人訓練複訓班(高雄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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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本課程依1130202內政部令-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2至5條規定辦理。
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以下簡稱防火管理人)應經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訓練,領有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主管機關施予防火管理人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經初訓領有合格證書者,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證書逾期須重新上初訓。
且『消防法』第40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且供營業使用場所,違反第13條第1項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自115年1月1日起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保安檢查員證書逾3年有效期間須重新上初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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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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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防火管理對策(2小時)
2.自衛消防編組實施要領(3小時)
3.測驗(1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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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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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持有防火管理人初/複訓結業證書者,依規定須3年(內)完成複訓。
自115年1月1日起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保安檢查員證書逾3年有效期間須重新上初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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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效益
- 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推動防火管理各項業務,以達到「自己財產,自己保護」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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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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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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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5/1/16 ~
202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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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2025/4/15~2025/4/15
(二 09:00-16:00)
- 時數: 6小時
- 上課地點: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232號15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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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負責人: (07)3362918 #02828 林惠文 小姐 02828@cp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