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名稱:TC5792 保安監督人複訓訓練班(臺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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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介紹
- 「保安監督人應經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專業機構,施予二十四小時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者,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每二年接受複訓一次。」故經受訓滿兩年後需再複訓,方能繼續擔任保安監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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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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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險物品管理實務探討 2小時
2.危險物品處理作業基準2小時
3.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對策2小時
4.消防防災計畫之說明及檢討1小時
5.測驗1小時
合計8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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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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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製造、儲存或處理六類物品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之場所。
2.已領有『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結業證書人員(且在2年有效期限內)。
●備註:
1.報名時請一併傳真保安監督人結業證書影本乙份
2.上課時,請繳交彩色照片2張(一吋或兩吋近期照片)
3.上課時,須繳交原保安監督人結業證書正本。(若證書已遺失,需先至原受訓單位申請證明書後,方能參加保安複訓講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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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效益
-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製造、儲存或處理六類物品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之場所,應由管理權人選任管理或監督層次以上之幹部為保安監督人,擬訂消防防災計畫,報請當地消防機關核定,並依該計畫執行危險物品保安監督相關業務。
未依規定設置保安監督人者,得依管理辦法,予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依消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經處罰鍰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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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勞工安全組
1.民國90年6月29日內政部台(九十)內消字第九○八七○六二號函公告認可中國生產力中心『保安監督人講習訓 練專業機構』。
2.民國91年12月13日消署危字第0911600148號函頒『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實施要點』。
●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勞工安全組
●傳真專線:04-23505035;04-23500042;04-23505039
●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後,傳真或親自至本中心報名。
●繳費方式:(1)掛號郵寄即期支票 (2)郵政劃撥帳號:0240690-1戶名:中國生產力中心 (3)親自至本中心服務
台繳費 (4)ATM自動轉帳:銀行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台中分行,總行代號:017,分行代號:
0170044,帳號:00409035639,戶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使用ATM轉帳者,於
轉帳後,,請電話告知或傳真您帳號末五碼,方便銀行查詢紀錄)(5)銀行匯款時請於備註欄註明
匯款廠商名稱、上課者姓名、訓練課程名稱(6)上課當天繳清學費。
※E-mail信箱:1856@cpc.org.tw
※詳細課程內容請來電洽詢或E-mail連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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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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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時間:2025/2/27 ~
202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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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2025/6/17~2025/6/17
(二 08:40-17:30)
- 時數: 8小時
- 上課地點:台中市工業區三十八路189號 (台中C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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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負責人: (042)3505038 #01856 陳靜玟 小姐 01856@cpc.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