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開課
上課日期 | 2020/3/17~2020/3/17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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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9:30-16:30 (共 6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1.中小企業負責人 2.從事人資工作者、財務會計部門主管 3.幕僚特助人員、幕僚特助人員 4.對本課程有興趣之人士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0/3/16 |
上課地點 | 高雄市成功一路232號15樓 (高雄CPC) |
課程負責人 | (07)3362918 #02086 楊清輝 先生 |
聯絡信箱 | 02086@cpc.tw |
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 經管學習發展小組 |
「勞動事件法」於今(109)年實施,該法案除開啟勞資爭議(爭訟)新途徑(程序),更將勞資爭訟舉證責任倒置於企業且該勞資爭議當事人擴大包含企業求職者,顯然具備遵循法規的活動的設計與執行能力,已成為企業主與相關主管從事人力資源工作基本職能;企業主管必需調整過往勞資互動思維,思考如何建立「遵循法律的可持續人力資源」管理技術,避免陷入該法實施後的誤區。
本課程,將應用嵌入該勞動事件法律於人力資源流程之模擬案例為教材,特別是具角色扮演的個案之講授與討論,協助學員建立趨吉避凶、勞資雙贏的人力資源管理實務活動,讓企業基於永續發展。
一、 勞資關係互動新契機–勞動事件法實施與企業永續經營
(一)、屬於民事訴訟法特別法之勞動事件法的人力資源管理意涵。
(二)、攸關人力資源活動法規遵守的程序與實體。
二、實施勞動事件法後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風險與發展契機
(一)、因應勞資互動過程中被推定「工資或出勤時間」舉證責任。
(二)、關於招募過程中的就業歧視之避免。
(三)、預防及管理勞資訴訟「調解或保全」程序所衍生風險。
(四)、不要忽略被提起「不作為」之訴。
三、建立遵循法規的人力資源活動,確保企業營運暢旺
(一)、如何設計遵循法規的人力資源活動。
(二)、透過「勞資會議」實踐遵循法規的人力資源活動設計。
協助學員了解和因應「勞動事件法」,建立趨吉避凶、勞資雙贏的人力資源管理實務活動,讓企業基於永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