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消費積點」辦法 (消費積點終止公告)
  1. 消費積點回饋對象:本中心之會員。
  2. 消費積點的價值與有效約定
    消費積點於兌換扣抵產品費用前,非會員之資產,故不得轉讓與其他會員或任何第三人;亦不得要求將不同會員帳號之點數併入一個帳號中且不得要求將積點折算現金或以其他方式給付。
  3. 消費積點的有效期限
    會員所累積之消費積點有效期限自發放後起算,為期一年,期限屆滿尚未兌換之消費積點即失效,本中心得自會員消費積點帳戶中將該逾期之消費點數予以扣除,會員不得再行主張兌換。
  4. 消費積點取得方式
    購買產品完成付費於發票開立十天後,系統將自動累計該產品回饋之點數,消費點數為每消費20元即送1點(僅限於信用卡線上刷卡並刷卡付款成功之訂單)
  5. 消費積點的查詢
    消費積點以會員中心上所記載之點數為準,會員可隨時自行上網查詢。
  6. 消費積點兌換說明
    1. 消費金額可以以消費點數(1點=1元)支付,消費點數不足時,仍需以現金補足。例如:當日消費結算(會員價)總額為新台幣3000元,會員最高可以以會員價總額之20%消費點數600點扣抵;唯會員只有200點積點,故會員需支付的費用為新台幣2800元+200點消費積點扣抵。
    2. 會員可依規定以消費積點數折抵現金,且交易ㄧ經確認後,該消費積點數立即扣除。
    3. 會員因任何理由取消訂購,或因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時,將扣除會員原購買產品所獲得之消費點數。若當初購買產品時,使用消費積點數做現 金折抵時,則回復該產品購買時所折抵之積點數。
    4. 如遇不適用本辦法之產品,將特別註明於網站及標示於產品說明中。
  7. 證照班或非公開課程,無法使用折價券或紅利折抵。
  8. 修改及終止
    本中心保留變更取得消費積點使用方式、修正、暫停或終止本辦法之權利, 並於一個月前公告於網站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