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1213 勞動事件法下勞檢因應對策與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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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上課日期 2022/8/25~2022/8/25 (四)
上課時間 09:30-16:30 (共 6小時)
教學方式 課堂講授
課程對象 人資、主管或對本課程有興趣者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2/8/24
上課地點 台中市工業區三十八路189號 (台中CPC)
課程負責人 (04)23505038 #02557 徐韡倩 小姐
聯絡信箱 02557@cpc.tw
主辦單位 中國生產力中心 經營管理組

定價:3,500

商城會員價:3,400
成為商城會員,登入之後報名即可享有

3人以上報名(每人):3,150

以上課程費用僅線上報名適用


面對新修訂的勞基對工時放寬了許多規定,諸如加班時數上限由每月46小時,改為每三個月138小時,單月上限54小時。輪班勞工於換班時的間隔改以原則11小時,例外條件成就,8小時亦可。此外,原本7休1規定係避免過勞,只有四周變形(彈性)及責任制人員才可例外14休2。修法後非四周變形行業,符合某些條件雇主亦可與勞工約定14休2(修正草案第36條第四項:『每七日之週期內調整之』)。主管機關以加強勞檢把關,通過以上條文,勢必增加人力以加強勞檢次數及行業範圍。

一.有關工資給付:每小時工資額、工資推定?
二.有關工時及延長工時限制?查驗順序?
三.加班程序及要件規定?查驗順序?
四.加班費計算
五.有關請假例假、休假、特別休假、補假?
六.未依規定給付或未限期給付資遣費
七.未依規定給付或未限期給付退休金
八.未依規定申報勞健就保及勞退提繳
九.未依規定核備
十.未依規定辦理
十一.勞檢後意見陳述
十二.訴願發動的斟酌項目

今年擴大勞檢的具體內函為何,事業單位在面臨勞檢時又應如何面對?又針對勞檢後之缺失應如何的改善及預防?我們邀請和諧法律事務所周建序老師為各位詳細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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