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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日期 | 2023/9/21~2023/9/22 (四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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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8:30-17:30 (共 12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活動體驗 |
課程對象 |
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條: 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範圍如下: 一、電影片映演場所(戲院、電影院)、演藝場、歌廳、舞廳、夜總會、俱樂部、保齡球場、三溫暖。 二、理容院(觀光理髮、視聽理院等)、指壓按摩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等)、視廳歌唱場所(KTV等)、酒家、酒吧、PUB、酒店(廊)。 三、國際觀光旅館、旅(賓)館、。 四、總樓地板面積在500平方公尺(151坪)以上之百貨商場、超級市場、遊藝場、健身休閒中心、撞球場、圖書館、博物館及設有香客大樓或類似住宿、休息空間,收容人數在100人以上之寺廟、宗祠、教堂或其他類似場所。 五、總樓地板面積300平方公尺(91坪)以上之餐廳及咖啡廳。 六、醫院、療養院、養老院、捷運車站、高速鐵路車站、鐵路地下化車站。 七、學校、總樓地板面積在二百平方公尺(61坪)以上之補習班或訓練班。 八、總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151坪)以上,其員工在三十人以上之工廠或機關(構)。 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供公眾使用之場所 1.收容人數在30人以上(含員工)之幼兒園(含改制前之幼稚園、托兒所)、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限托嬰中心、早期療育機構、有收容未滿二歲兒童之安置及教養機構) 、視障按摩場所。 2.收容人數在100人以上之寄宿、招待所(限有寢室客房者)。 3.榮譽國民之家、長期照護服務機構(限機構住宿式、社區式之建築物使用類組非屬H-2之日間照顧、團體家屋及小規模多機能) 、老人福利機構(限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失智照顧型之長期照顧機構、安養機構)、護理機構(限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產後護理機構)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限供住宿養護、日間服務、臨時及短期照顧者)、身心障礙者職業訓練機構(限提供住宿或使用特殊機具者)。 4.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時,各管理權人應協議製定共同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消防機關核備。 5.觀光工廠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3/9/20 |
上課地點 | 高雄市成功一路232號15樓 (高雄CPC) |
課程負責人 | (07)3362918 #00425 李幸娟 小姐 |
聯絡信箱 | 00425@cpc.tw |
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 |
定價:3,200
商城會員價:3,200
成為商城會員,登入之後報名即可享有
2023/9/20日前(含)報名:3,000
使用ATM、銀行轉帳等繳費者敬請等收到「開課暨繳費通知」後再行繳費
5人以上報名(每人):2,880
以上課程費用僅線上報名適用
1.消防常識及火災預防(2小時)
2.消防防護計畫(2小時)
3.消防安全設備與防火避難設施(4小時)
4.員工教育與自衛消防編組訓練(3小時)
5.測驗(1小時)
共計1.5天
(第一天8:30-17:30,8小時;第二天8:30-12:30,4小時,合計12小時)
1.消防常識及火災預防(2小時)
2.消防防護計畫(2小時)
3.消防安全設備與防火避難設施(4小時)
4.員工教育與自衛消防編組訓練(3小時)
5.測驗(1小時)
配合政府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提升消防安全課程法令依據:依據84.8.11修訂之『消防法』第十三條及104.6.29
修訂之『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3及14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防火管理人「…並需經省(市)、縣(市)消防機構或中央消防機構認可之專業機構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前項講習時間不得少於12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