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B7789 保安監督人複訓訓練班(臺中班)

課程資訊

上課日期 2024/11/19~2024/11/19 (二)
上課時間 08:30-17:30 (共 8小時)
教學方式 課堂講授
課程對象 1.製造、儲存或處理六類物品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之場所。
2.已領有『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結業證書人員(且在2年有效期限內)。
●備註:
1.報名時請一併傳真保安監督人結業證書影本乙份
2.上課時,請繳交彩色照片2張(兩吋近期照片)
3.上課時,須繳交原保安監督人結業證書正本。(若證書已遺失,需先至原受訓單位申請證明書後,方能參加保安複訓講習)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4/11/18
上課地點 台中市工業區三十八路189號 (台中CPC)
課程負責人 (042)3505038 #01856 陳靜玟 小姐
聯絡信箱 01856@cpc.tw
主辦單位 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勞工安全組
1.民國90年6月29日內政部台(九十)內消字第九○八七○六二號函公告認可中國生產力中心『保安監督人講習訓 練專業機構』。
2.民國91年12月13日消署危字第0911600148號函頒『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實施要點』。
●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勞工安全組
●傳真專線:04-23505035;04-23500042;04-23505039
●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後,傳真或親自至本中心報名。
●繳費方式:(1)掛號郵寄即期支票 (2)郵政劃撥帳號:0240690-1戶名:中國生產力中心 (3)親自至本中心服務
台繳費 (4)ATM自動轉帳:銀行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台中分行,總行代號:017,分行代號:
0170044,帳號:00409035639,戶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使用ATM轉帳者,於
轉帳後,,請電話告知或傳真您帳號末五碼,方便銀行查詢紀錄)(5)銀行匯款時請於備註欄註明
匯款廠商名稱、上課者姓名、訓練課程名稱(6)上課當天繳清學費。
※E-mail信箱:1856@cpc.org.tw
※詳細課程內容請來電洽詢或E-mail連絡!

定價:2,700

商城會員價:2,700
成為商城會員,登入之後報名即可享有

以上課程費用僅線上報名適用


※課程依據:
1.依據【消防法第15-6條】及【內政部113年3月15日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辦理。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保安監督人辦理下列事項:責由保安監督人訂定消防防災計畫後,由管理權人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危險物品管理必要之業務,保安監督人應為前項場所之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
2.依管理辦法第17條:經保安監督人或保安檢查員訓練合格者,其合格證書有效期間為3年。
※上課當天請務必攜帶:
(1) 舊的保安監督人初訓或複訓證書影本(照片需清楚)或正本
舊的保安監督人證書已遺失者需先至原受訓單位申請受訓證明後方能參加複訓 若證書遺失請於上課當天攜帶個人印章填寫遺失切結書,若課後無法提具保安監督人受訓證明者則受訓無效,無法順利取得結業證書。
(2) 彩色照片2吋2張(近3年內)
(3)”有改名者”【報名請使用新姓名及先告知】請先mail戶籍謄本影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E-mail信箱:1856@cpc.org.tw
(4)初次(第1次)來本中心受訓學員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利核對個人資料準確性。

※課程內容及時數:
1.險物品管理實務探討2小時
2.危險物品處理作業基準2小時
3.危險物品安全管理對策2小時
4.消防防災計畫之說明及檢討1小時
5.測驗1小時〈依據消防署網站題庫出題:測驗題目:選擇題20題,是非題20題,問答題2題〉【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為70分】
訓練時數合計8小時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製造、儲存或處理六類物品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之場所,應由管理權人選任管理或監督層次以上之幹部為保安監督人,擬訂消防防災計畫,報請當地消防機關核定,並依該計畫執行危險物品保安監督相關業務。
未依規定設置保安監督人者,得依管理辦法,予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依消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經處罰鍰仍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課程

資料讀取中...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資料讀取中...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出版品

資料讀取中...

能力雜誌

資料讀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