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假日班 -盡速繳件 -沒有執業證不能報名 -確定開課
上課日期 | 2024/12/7~2024/12/22 (每周 六 日) |
---|---|
上課時間 | 09:00-17:00 (共 32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規定已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持有小張執業證者) ◎執業證若遺失請先電洽。補證前暫時無法報名回訓喔! ◎執業證正本(報名繳費時必須繳回)。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4/11/29 |
上課地點 | 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232號15樓 |
課程負責人 | (07)3362918 #03467 顏之芸 小姐 |
聯絡信箱 | 03467@cpc.tw |
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內政部國土管理署 協辦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服務處 工程證照小組 報名簡章及專用報名表請詳閱 http://pcc.cpc.org.tw *勿以線上報名為依據 |
●先寄達書面完整報名表件者先安排,額滿提前截止。
●請速寄件報名,銘謝預約。
●已繳交照片完整表件者,請留意Mail、簡訊通知繳費上課。
●本梯受訓排程:待建置(需視原訂開班日前2週的繳件狀況而定,若不足額本中心保有順延變更權力。)
●礙於教材印製及受訓登錄等作業,本課程須資格審恕不受理網路/傳真/Mail/電話預約。
※營造業法第31條第3項及營造業工地主任評定回訓及管理辦法第6條。
※依照營造業及相關子法工地主任之規定下列工程金額或規模,應設置工地主任:
(1)承攬金額新台幣五千萬以上之工程。
(2)建築物高度三十六公尺以上之工程。
(3)建築物地下室開挖十公尺以上之工程。
(4)橋樑柱跨距二十五公尺以上之工程 (細18)
※根據營造業法規定,營造業承攬一定金額或一定規模以上之工程,其施工期間,應於工地設置工地主任。
※未來工程主管或主辦機關於勘驗、查驗或驗收工程時,營造業之專任工程人員及工地主任應在現場說明。
【報名應繳資料】
●執業證正本:必須繳回。
(1)【附表一】報名表正本+身分證正反影本。
(2)【附表二】執業證正反面影本。
(3)【附表三】具結書(須親簽並且『加蓋正式私章』禁蓋工作章或手印)。
(4)【附表四】個人資料聲明(須親簽蓋章)。
(5) 2吋彩色新照片3張(不可與原舊執業証相片相同)
(6)臨櫃填表報名者:一定要帶受訓人之私章。
◎報名處/收件人:80249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232號15樓-顏小姐收
缺件者無法報備登錄參訓!
營建管理法令5小時;
建築、土木各類專業工程實務、品質管理或施工管理課程18小時;
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課程8小時;
工地治安1小時;以上共計32小時。
節能減碳2小時提供缺課學員補課用。
一、為使符合營造業法第31條第3項所規定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達到「終身學習」目的,每逾四年,須再修習新的營建管理法令、建築、土木各類專業工程實務、品質管理或施工管理課程及工地治安等相關課程,使其熟悉營建相關新訂法規及技術,並確實瞭解營造業法就營造業工地主任法定權責及執行業務方式之相關規定,以提昇工作職能。
二、使已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每逾四年,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回訓證明,始得換領執業證後繼續擔任營造業工地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