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開課
上課日期 | 2024/11/22~2024/11/22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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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9:00-16:10 (共 6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1.需具備舊的防火管理人初/複訓證書正本。 (若證書已遺失,需先至原受訓單位申請證明書後,方能參加複訓講習。若是本中心防火舊生則需於上課當天攜帶個人印章填寫遺失切結書即可) 2.若有改名者需攜帶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資格不限,沒有學歷限制 (因課後將有結業測驗,故需看得懂中文字並且會寫中文字,聽得懂國台語)。 4.不分男女老少皆可參加本訓練班。 5.年齡需年滿18歲以上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4/11/21 |
上課地點 | 台中市工業區三十八路189號 (台中CPC) |
課程負責人 | (042)3505038 #01856 陳靜玟 小姐 |
聯絡信箱 | 01856@cpc.tw |
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勞工安全組 ●傳真專線:04-23505035;04-23500042 ●報名方式:網路報名,請填妥報名表後,mail或傳真,親自至本中心報名。 ●繳費方式:(1)掛號郵寄即期支票 (2)郵政劃撥帳號:0240690-1戶名:中國生產力中心 (3)親自至本中心服務台繳費(4)ATM自動轉帳:銀行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台中分行,總行代號:017,分行代號:0170044,帳號:00409035639,戶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使用ATM轉帳者,於轉帳後,,請電話告知或傳真您帳號末五碼,方便銀行查詢紀錄)(5)銀行匯款時請於備註欄註明匯款廠商名稱、上課者姓名、訓練課程名稱(6)上課當天繳清學費。 ※E-mail信箱:1856@cpc.org.tw ※詳細課程內容請來電洽詢或E-mail連絡! |
【訓練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2.6.21修正規定:依消防法第13條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防火管理人應為場所之管理或監 督層次人員,並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複訓1次。第一項講習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者,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本課程依內政部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函規定辦理】
故經受訓期滿3年後需再複訓,方能繼續擔任防火管理人。
課程時數計6小時,共1天,上課時間:9:00~16:10
※上課當天請務必攜帶:
(1) 舊的防火證書影本(照片需清楚)或正本
依據消防署規定:舊的防火證書已遺失者,需先至原受訓單位申請受訓證明後方能參加複訓 若證書遺失請於上課當天攜帶個人印章填寫遺失切結書,若課後無法提具防火受訓證明者則受訓無效,無法順利取得結業證書。
(2) 彩色照片2吋2張(近3年內)
(3)”有改名者”【報名請使用新姓名及先告知】請先mail戶籍謄本影本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E-mail信箱:1856@cpc.org.tw
(4)初次(第1次)來本中心受訓學員請附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利核對個人資料準確性。
1.自衛消防編組實施要領(3小時)09:00~12:00
2.防火管理對策 (2小時)13:00~15:00
3.學科測驗 (1小時)15:10~16:10
※考試內容:是非題20題,選擇題20題,問答題2題)
※課程時數計6小時,共1天,上課時間:9:00~16:10
※E-mail信箱:1856@cpc.org.tw
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推動防火管理各項業務,防火管理人經受訓期滿3年後需再複訓,落實推動防火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