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日期 | 2024/12/11~2024/12/11 (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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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8:30-17:30 (共 8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1.製造、儲存或處理六類物品數量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場所人員。 2.上課時,請繳交彩色照片2張(一吋或兩吋近期照片)、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各1份。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4/12/10 |
上課地點 | 台中市工業區三十八路189號 (台中CPC) |
課程負責人 | (042)3505038 #01856 陳靜玟 小姐 |
聯絡信箱 | 01856@cpc.tw |
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勞工安全組 1.民國90年6月29日內政部台(九十)內消字第九○八七○六二號函公告認可中國生產力中心『保安監督人講習訓 練專業機構』。 2.民國91年12月13日消署危字第0911600148號函頒『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實施要點』。 ●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勞工安全組 ●傳真專線:04-23505035;04-23500042;04-23505039 ●報名方式:請填妥報名表後,傳真或親自至本中心報名。 ●繳費方式:(1)掛號郵寄即期支票 (2)郵政劃撥帳號:0240690-1戶名:中國生產力中心 (3)親自至本中心服務 台繳費 (4)ATM自動轉帳:銀行名稱: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台中分行,總行代號:017,分行代號: 0170044,帳號:00409035639,戶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中區服務處(使用ATM轉帳者,於 轉帳後,,請電話告知或傳真您帳號末五碼,方便銀行查詢紀錄)(5)銀行匯款時請於備註欄註明 匯款廠商名稱、上課者姓名、訓練課程名稱(6)上課當天繳清學費。 ※E-mail信箱:1856@cpc.org.tw ※詳細課程內容請來電洽詢或E-mail連絡! |
※課程依據:
1.依據【消防法第15-6條】及【內政部113年3月15日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辦理。
2.為強化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自主檢查能力,以降低災害事故發生,保障人命財產安全。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30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經訓練合格保安檢查員,以執行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構造與設備之維護、自主檢查及安全管理等事項。
※上課繳交資料:
1.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以利核對資料。
2.彩色照片2張(2吋)近3年內,以利證書製作。
※課程內容及時數:
1.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構造及設備之檢查4小時
2.公共危險物品理化特性及標示2小時
3.危險性工廠之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1小時
4.測驗1小時〈依據消防署網站題庫出題:測驗題目:選擇題20題,是非題20題,問答題2題〉【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為70分】
訓練時數合計8小時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設置保安檢查員行政指導綱領」為強化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自主檢查能力,以降低災害事故發生,保障人命財產安全。製造、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數量合計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之場所,管理權人遴用經訓練合格保安檢查員,以執行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構造與設備之維護、自主檢查及安全管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