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日期 | 2025/7/23~2025/7/23 (三) |
---|---|
上課時間 | 09:00-18:00 (共 8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1.製造、儲存或處理六類物品數量達管制量30倍以上之場所人員。 2.上課時,請繳交近3年內彩色照片1張、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5/7/22 |
上課地點 | 台南市大埔街52號 (台南CPC) |
課程負責人 | (06)2134413 #03252 蘇怡沁 小姐 |
聯絡信箱 | 03252@cpc.tw |
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內政部消防署 協辦單位:台南服務處 |
※課程依據:
1.依據【消防法第15-6條】及【內政部113年3月15日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辦理。
2.為強化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自主檢查能力,以降低災害事故發生,保障人命財產安全。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30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經訓練合格保安檢查員,以執行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構造與設備之維護、自主檢查及安全管理等事項。
※上課繳交資料:
1.須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以利核對資料。
2.近3年內彩色照片1張,以利證書製作。
※課程內容及時數:
1.公共危險物品製造、儲存或處理場所之構造及設備之檢查4小時
2.公共危險物品理化特性及標示2小時
3.危險性工廠之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1小時
4.測驗1小時〈依據消防署網站題庫出題:測驗題目:選擇題20題,是非題20題,問答題2題〉【總分100分,合格分數為70分】
訓練時數合計8小時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設置保安檢查員行政指導綱領」為強化公共危險物品場所自主檢查能力,以降低災害事故發生,保障人命財產安全。製造、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數量合計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之場所,管理權人遴用經訓練合格保安檢查員,以執行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構造與設備之維護、自主檢查及安全管理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