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日期 | 2025/5/28~2025/5/29 (三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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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8:30-17:30 (共 16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其製造、儲存或處理六類物品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之場所。 ※資格限制: 1.該事業場所之管理或監督層次以上之幹部。 2.經中央主管機關或其認可之專業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者。 3.僅接受16小時保安監督人講習訓練者,需於上課前已領有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 4.無學歷限制(需看得懂中文字且會寫中文字,聽得懂國台語)。 5.不分男女老少皆可參加本訓練班。 6.年齡需年滿18歲以上 ●備註: 1.上課時,請繳交相片2張(一吋或兩吋彩色近期照片)。 2.僅上2天課程者,需事先繳交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影本。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5/5/22 |
上課地點 | 斗六市雲林路二段225號11樓 (南雲CPC) |
課程負責人 | (05)5341379 #02556 邱凡釗 小姐 |
聯絡信箱 | 02556@cpc.tw |
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 南雲推廣組 |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製造、儲存或處理六類物品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之場所,應由管理權人選任管理或監督層次以上之幹部為保安監督人,擬訂消防防災計畫,報請當地消防機關核定,並依該計畫執行保安監督相關業務。』。
未依規定設置保安監督人者,得依管理辦法,予以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依消防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或行為人新台幣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罰鍰。
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危險物品保安監督人才,參與消防安全防護工作。
1.公共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法規介紹(3小時)
2.公共危險物品理化特性及標示(2小時)
3.公共危險物品儲運安全基準(2小時)
4.危險設施檢查及操作要領(2小時)
5.場所施工安全基準(1小時)
6.危險性工廠之安全管理及災害應變(1小時)
7.消防防災計畫範例說明及實作撰寫(4小時)
8.測驗(1小時)
※附註:
領有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限內者(上課2天;計16小時),每人5,100元整;含稅、教材、午餐、證照費。
A:加強公共危險物品工廠消防安全檢查工作,提昇各事業單位自主檢查及緊急災害應變能力,以強化災害預防功能,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K:消防法及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應用。
S:依廠區內公共危險物品管制數量訂定危險物品防災計畫書,並依據該計畫內容實施相關訓練、消防安全設備維護、管理監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