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科班)-
| 上課日期 | 2026/12/11~2026/12/11 (五) |
|---|---|
| 上課時間 | 09:00-16:00 (共 6小時) |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 課程對象 |
依消防署115年1月8日消署預字第1150400026號函規定,凡持有防火管理人初訓或複訓結業證書者,皆須於3年內完成複訓,以確保專業知能持續有效。 1.場所管理權人遴用之防火管理人:應依規定定期參加複訓,確保防火管理工作持續推動。 2.非場所管理權人遴用者:若證書效期逾3年以上者,應重新參加初訓為原則。 |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6/12/8 |
| 上課地點 | 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19號三樓之一(PARK 17創新三館3樓) |
| 課程負責人 | (06)2134413 #01529 董小姐 |
| 聯絡信箱 | 01529@cpc.tw |
| 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行政院消防署 協辦單位:中國生產力中心台南服務處 |
配合政府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提升消防安全課程。
本課程依104.6.29修訂之『消防法施行細則』第14條:本法第13條所定防火管理人,應為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並經中央消防機關認可之訓練機構或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講習訓練合格領有證書始得充任。
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
故經受訓滿3年後需再複訓,方能繼續擔任防火管理人。
因此,持有防火管理人初/複訓結業證書影本,始得參加本項訓練。
★曾改名者請事先 Email 告知,並提供戶籍謄本正本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資格不限、無學歷限制;惟需具備基本中文讀寫能力及聽懂國台語,課後測驗未通過者無法取得結業證書。
★不分性別,年滿 18 歲以上 皆可報名。
課程時間:09:00~16:00
歡迎上網查詢:防火管理人訓練班簡章http://fire.cpc.org.tw/
持有防火管理人初/複訓結業證書影本,得參加本項訓練:
1.防火管理對策(2小時)
2.自衛消防編組實施要領(3小時)
3.測驗(1小時)
配合政府消防法令規定,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推動防火管理各項業務,以達到「自己財產,自己保護」之目標,提升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