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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遵行政院"職業安全衛生組織及管理人員設置辦法"之規定,平時僱主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單位,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十以上未達一百人者,應選任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1.報名需檢附原證書影本。 2.全程參與者始發給『在職訓練證明書』並加蓋『在職訓練證明章』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第一類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 課程上課日期預計為114/4/12、114/4/13、114/4/19、114/4/20、114/4/26、114/4/27共計6天假日上課,實際上課日期以本中心確定開課後之上課通知內容為準。
企業在追求縮短交期、拉高產量、提升品質的同時,面對不同客戶的作業差異,或是需求不同、更改頻繁等,生產線往往無法將作業流程「標準化」,因而容易產生無效流程與延伸無效的工時。
依據行政院勞動部教育訓練規則訂定
企業在追求縮短交期、拉高產量、提升品質的同時,面對不同客戶的作業差異,或是需求不同、更改頻繁等,生產線往往無法將作業流程「標準化」,因而容易產生無效流程與延伸無效的工時。
課程目的:為強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專業能力,勞動部於105年9月22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將該等人員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由每2年至少6小時調整為12小時,並自106年1月1日施行。 1.領有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或乙級技術士證照者,需回訓12小時,費用為2000元。 2.領有甲乙丙種職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者, 需回訓6小時,費用為1000元。 3.報完名後請將結業證書寄至:02802@cpc.org.tw (課程結束後2週內可領取回訓證明貼條)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之第2款。(第19條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每2年至少12小時)
本課程可讓學員了解精實智慧製造的概況、目的、精實智慧製造推動要點及執行技巧,並且學會如何運用管理工具提升生產績效,執行變異管理及降低成本。
參加本訓練取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明,方能參加乙級安全衛生管理技術士技能檢定,待通過檢定取得證照後,方可擔任一般業或營造業之安全衛生管理員。 *備註: *本班結訓發給期滿證明,可參加技能檢定 *由本中心報名「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電腦化測驗(當期免費),及格後取得「甲種職業安全衛 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 *結訓後參加「職業安全管理師」、「職業衛生管理師」或「營造業業務主管」均有折扣優惠。 *參加考前總複習班另有優惠;也歡迎學員回來免費聽課吸收新修正法規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