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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課程可學會快速換模的導入步驟、防錯機制、推動時機、實施技巧、設計原理、施行要領及管理方法。
本課程可讓學員了解如何做好現場的日常管理、如何設計及解析各種管理報表 、透視報表問題及擬定對策,了解如何應用日常管理做好考核等技巧。
課程目的:為了使工作者平安工作、快樂生活,透由職業安全衛生來認知、評估和管制勞動場所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等可能潛藏的各種環境因素或危害因子,以避免工作者發生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
本課程旨在訓練現場管理人員,如何有效掌握現場管理工作,及做好各項計畫與管制活動,以提高生產效率,增加企業之競爭能力及利潤。 ※線上課程,課前請確認下列內容: 1.請務必確認設備是否符合需求 ●筆電/手機/平板+耳麥or電腦+耳麥+網路攝影機(上課中請全程開啟鏡頭,以利講師互動) ●視訊軟體MS Teams頻寬40Mbps 2.若未曾使用過MS Teams者,本中心提供課前上線測試協助 3.講義課前提供,發票、證書掛號郵寄,課程進行1小時後,不接受退費要求.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線上課程進行時,嚴禁翻拍或錄影,如有違法者將採法律途徑。
本課程旨在訓練現場管理人員,如何有效掌握現場管理工作,及做好各項計畫與管制活動,以提高生產效率,增加企業之競爭能力及利潤。
在組織中主管扮演著承上啟下的關鍵地位,成為主管之後的視野和格局與之前未任主管時有所不同,組織付予的責任及管理幅度擴大,在管理思考層面以及做事方法上需有所調整,對於部門的目標設定、工作安排也需更有計劃。如何有效發揮管理,領導部屬,順利執行任務,有效推動業務,是上任新職務後必備的能力。
1.報名需檢附原證書影本。 2.全程參與者始發給『在職訓練證明書』並加蓋『在職訓練證明章』 3.請注意!本課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證者於100人以上之公司擔任管理員及營造業甲、乙、丙種業務主管結業證書】請勿報名
※A方案13,000元(正課教材+複習班+職安一點通+甲種業務主管考試測驗費) ※B方案10,000元(正課教材) ※本中心高雄服務處品管班舊生(出示證書)享A方案12,000元;B方案享9000元 ※受訓後享本中心高雄服務處抵充班團報優惠方案及品管班優惠方案 ※系統預設皆為A方案,如需更改B方案或需要品管舊生優惠請來電或於後續開課通知回傳告知 ※報名後會收到訂單通知(非開課通知),請勿先匯款繳費,最晚開課前15天會mail開課通知,請詳閱通知並確定上課後再繳費 ※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6條: 1.開訓前退訓者(取消上課):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 2.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 3.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不退費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3條之規定: 1.請假、曠課超過3小時者,訓練單位應通知其補足時數,方能結業並測驗 2.缺課時數達課程總時數1/5以上者,訓練單位應通知其退訓。 職安員課程介紹:營造業或工程業廠商請注意:自98年1月8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不能兼任營造業甲、乙、丙種業務主管使用;需取得職安乙級技術士證照,方為合格職安管理員。(或另上營造業業務主管課程 ※勞動部已公告自104年6月1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結訓測驗方式將採技術士技能檢定,亦即自該日起訓練期滿者改發「期滿證明」,領有期滿證明者,仍得依該規則第3條第3項第3款規定參加「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管理職類結訓電腦測驗,經測驗合格即可取得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並得擔任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本訓練課程參加人數須達主管機關規定門檻並報主管機關同意核備後方可開課## ##本期課程為假日班六日上課,實際課程表待確定開課後以E-MAIL通知。## ##本期課程規劃上課日期為10/18-12/30之間,實際課表以本中心通知為準 ##缺課(請假)補課退訓規範請務必詳閱課程目標說明## ##本中心補課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及本中心補課規範辦理,課程補課須於本中心開辦之同職類課程一次性補完全部缺課課程,補課不得插班、跨職類、跨期數跨班別補課##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本法所稱安全衛生人員,指事業單位內擬定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業務者,包括下列人員: 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二、職業安全管理師。 三、職業衛生管理師。 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另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雇主應自事業單位勞工中具備下列資格者選任之: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本訓練係為取得報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考試資格之訓練課程。## 請參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附表二 各類事業單位應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表 http://laws.mol.gov.tw/Download.ashx?pfid=0000147090 ##本期訓練完成後預計可報名參加115年度第1梯次技能檢定(預計114年12月底至115年1月初報名,預計115年3月-115年4月測驗,實際報名及測驗日期請依主管機關簡章公告期程為準)##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本法所稱安全衛生人員,指事業單位內擬定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業務者,包括下列人員: 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二、職業安全管理師。 三、職業衛生管理師。 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另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雇主應自事業單位勞工中具備下列資格者選任之: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本訓練係為取得報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之訓練課程。## 報名課程前請務必參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附表二 各類事業單位應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表 http://laws.mol.gov.tw/Download.ashx?pfid=0000147090 (1)本訓練課程參加人數須達主管機關規定門檻並報主管機關同意核備後方可開課。 (2)本期課程為週六、週日上課,實際課程表待確定開課後會以MAIL通知 (3)缺課(請假)補課退訓規範請務必詳閱課程目標說明。 (4)本期訓練完成後可報名參加115年度第1梯次技能檢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