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定開課
上課日期 | 2013/2/19~2013/2/21 (二 三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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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09:00-17:00 (共 18小時) |
教學方式 | |
課程對象 |
1.工作場所之急救人員,應接受急救人員訓練課程並取得證照。 2.有興趣參加之社會大眾(無學歷限制)。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13/2/18 |
上課地點 | 台北市承德路二段81號B1 (台北承德) |
課程負責人 | (02)25555525 #263 黃賢瑋 先生 |
聯絡信箱 | 02657@cpc.tw |
主辦單位 | 環安證照小組。 |
爰遵行政院「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五條」之規定,僱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訓練課程。各事業單位,每一班次應至少一人,勞工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一人再設置一人。申請女工夜間工作事業單位,每班至少要有一名合格急救人員。
1. 急救概論(含原則.實施緊急裝置.人體構造介紹)
2. 敷料與繃帶(含實習2小時)
3. 中毒、窒息、緊急甦醒術(含實習5小時)
4. 創傷及止血(含示範2小時)
5. 休克、燒傷及燙傷 (2小時)
6. 骨骼及肌肉損傷(含實習2小時)
7. 神經系統損傷及神智喪失 (2小時)
8. 傷患處理及搬運(含實習2小時)
取得『急救人員』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