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兩年內職業衛生管理師全修結訓學員隨班抵充訓練 -夜間密集班招生中 -部分課程6點到10點 -確定開課
上課日期 | 2020/2/21~2020/4/30 (一 二 三 四 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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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時間 | 18:40-21:40 (共 130小時)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課程對象 |
1.已取得乙級技術士證照者。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超過兩年者。 3.取得考試院高等考試及格證書者。 4.欲考取職業安全管理甲級技術士證,符合報考資格者。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0/2/14 |
上課地點 | 台北市承德路二段81號B1 (台北承德) |
課程負責人 | (02)25555525 #02985 闕士涵 先生 |
聯絡信箱 | 02985@cpc.tw |
主辦單位 |
主辦單位:環安證照小組。 週一至週五晚上密集班。 國定假日晚上不排課。 |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第一類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
【總時數130小時】:
一、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共58小時)
1.勞動法簡介(含勞動檢查法規)
2.職業安全衛生法規
3.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
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5.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6.勞工健康法規簡介(含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實施辦法等)
7.危險性工作場所審查及檢查辦法
8.營造安全衛生設施標準
9.高壓氣體勞工安全規則
10.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11.有害物質危害預防法規(含有機溶劑中毒預防規則、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鉛中毒預防規則、粉塵危害預防標準、四烷基鉛中毒預防規則等)
12.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
13.缺氧症預防規則(含局限空間危害預防)
14.勞工作業環境監測實施辦法及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
15.具有危險性之機械及設備安全相關法規(含起重升降機具安全規則、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等)
16.機械設備器具安全標準
17.危害性化學品管理相關法規(含危害性化學品評估及分級管理辦法、新化學物質登記管理辦法、管制性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許可管理辦法、優先管理化學品之指定及運作管理辦法)
18.製程安全評估定期實施辦法
19.具有特殊危害之作業相關法規(含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重體力勞動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精密作業勞工視機能保護設施標準、高架作業勞工保護措施標準、異常氣壓危害預防標準等)
20.機械設備器具安全相關管理法規(含機械類產品型式驗證實施及監督管理辦法、機械設備器具安全資訊申報登錄辦法、機械設備器具監督管理辦法等)
二、職業安全衛生計畫及管理(共16小時)
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2.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之製作(含實作2小時)
3.安全衛生管理規章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之製作(含實作1小時)
4.工作安全分析與安全作業標準之製作(含實作2小時)
三、專業課程(共56小時)
1.職業安全概論
2.風險評估
3.營造作業安全
4.電氣安全
5.機械安全防護
6.工作場所設計與佈置
7.系統安全與失控反應控制
8.損失控制與風險管理
9.火災爆炸危害預防
10.職業衛生與職業病預防概論
11.危害性化學品危害及評估管理
12.個人防護具
13.人因工程學及骨骼肌肉傷害預防
14.勞動生理
15.職場健康管理概論 (含菸害防制、愛滋病防治)
16.作業環境控制工程
17.組織協調與溝通(含職業倫理)
18.職業災害調查處理與統計(含實作1小時)
19.安全衛生監測儀器(安全及衛生各2小時)
取得甲級職業安全管理師期滿證明。
領取本中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期滿證明者,一律九折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