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5072 職業災害之認定與雇主責任剖析

-(實體/遠距教學) -確定開課

課程資訊

上課日期 2023/4/21~2023/4/21 (五)
上課時間 09:00-16:00 (共 6小時)
教學方式 課堂講授、數位教學
課程對象 人資單位、總務單位、管理部等人員、主管
對職災議題有興趣者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3/4/21
上課地點 台北市承德路二段81號B1 (台北承德)
課程負責人 (02)25555525 #02800 陳雅鈴 小姐
聯絡信箱 02800@cpc.tw
主辦單位 中國生產力中心 教育訓練服務組

定價:3,600

商城會員價:3,500
成為商城會員,登入之後報名即可享有

2023/3/21日前(含)報名3,420
非使用信用卡繳費者敬請等收到「開課暨繳費通知」後再行繳費

3人以上報名(每人):3,240

以上課程費用僅線上報名適用


一、台灣每年發生重大職災死亡人數達2百多人,請領職災失能給付達1千多件,職災傷病給付達2萬多件;勞工發生職業傷病雇主須負勞動基準法行政補償、民事侵權損害賠償及職安法刑事責任;以及停工、停產之龐大損失,對勞工及其家屬亦造成重大的急難,且當發生職業災害時,有關職業災害責任之歸屬與理賠金額,常成為勞資重大之爭議所在。又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於110年4月30日公布,於111年初施行,本法與現行制度之主要差異為何!
二、本課程由前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副處長黃文鐘老師,為大家剖析如何依傷、病事件發生的可能原因,進行職業傷害或職業疾病之認定;如經認定為職災事故時,雇主應負法定通報義務、災害原因調查、職災善後處理、勞基法職災補償、公傷病假核給、勞保給付抵充、職安法雇主責任、職保法/職險法保險給付及補助、行政刑事民事求償及其衍生之勞資爭議案件處理,進而協助您全盤了解發生職災時雇主之法定責任,以及時解決爭端、免除可能之罰則。

實體與視訊同步進行,開課前確認實體上課或視訊上課

一、通勤傷害、職業災害及職業病簡介
二、勞保審查準則通勤傷害之認定
三、職安法職業災害之認定
四、職業病之定義及處理程序
五、勞基法之職業災害補償
六、勞保/職險法之職災保險及員工團保規劃
七、職安法有關雇主及承攬人之責任
八、職保法/職險法之保險給付、津貼及補助
九、民、刑法有關雇主及承攬人之責任
十、職災爭議處理之調解與仲裁
十一、發生職災可以申請之各項給付
十二、職災求償案例演練及現場解說
十三、因應職安法課責雇主責任之具體作為
十四、現場提問與解答

一、職災認定:勞保通勤傷害、職業疾病、過勞猝死、勞動基準法職災補償及職業安全衛生法之職災定義、法源依據及判斷基準。
二、職災處理:勞工上下班通勤傷害、職業傷病之給假方式、職災補償種類、勞保/職險法職災傷病給付及公司保險抵充、不足部分之規劃及理賠實務。
三、通報善後:重大職災案件之處理,含通報義務、職災原因調查、研提後續停工復工改善對策及職災報告撰寫實例解說。
四、責任歸屬:發生重大職災,上下包之間雇主應負行政補償、民事賠償及刑事責任剖析,以及工作場所負責人需負刑法上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之探討。
五、法定給付: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險法之職災生活津貼及補助、勞工保險條例/職險法 職災保險給付種類、給付條件、給付標準,以及如何計算職災保險實績費率。
六、爭議處理:罹災勞工及其家屬依法可對原事業單位及上下包承攬廠商求償,常見爭議包括公傷病假給假、醫療診斷證明、補償期間及保險理賠金等。
七、案例研討:發生重大職業災害,業主、監造單位、原事業單位、各級承攬人、要派公司及派遣公司等應負行政補償、刑事及民事賠償責任之案例演練。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課程

資料讀取中...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文章

資料讀取中...

您可能會有興趣的出版品

資料讀取中...

能力雜誌

資料讀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