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班) -請先提供「115年3月26日之後到期」的舊證書影本 -收到上課通知後再繳
| 上課日期 | 2026/3/26~2026/3/26 (四) |
|---|---|
| 上課時間 | 09:00-16:30 (共 6小時) |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 課程對象 |
(一)已領有『防火管理人』合格證書且於有效期間內之人員。 (二)依「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防火管理人應在其訓練合格證書有效期間內接受複訓。另內政部消防署113年12月26日消署預字第1130403760號函釋,自115年1月1日起逾證書有效期間未接受複訓者應重新接受初訓,以符合規範。 |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6/3/25 |
| 上課地點 | 台北市承德路二段81號B1 (台北承德) |
| 課程負責人 | (02)25555525 #03590 沈小姐 |
| 聯絡信箱 | 03590@cpc.tw |
| 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環安證照小組 |
課程法令依據及登錄字號:
(一)中華民國113 年3月7 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900 號公告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
(二)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公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三)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第13條第7、8、9項。
(四)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內授消字第1040820855號發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專業機構認可及管理須知」。
(五)機構及場地認可文號:內政部消防署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消署預字第1100500973號函。
1.自衛消防編組實施要領 (3小時)
2.防火管理對策 (2小時)
3.學科測驗 (1小時)
透過教育訓練,積極培養各類場所防火管理人才,推動防火管理各項業務,以達到「自己財產,自己保護」之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