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本中心職安員或安師期滿證明優惠$9500 -本中心職安員初訓舊學員團報專屬優惠 -不含國定假日 -待開課通知後再行繳費
| 上課日期 | 2026/8/3~2026/8/28 (一 二 三 四 五) |
|---|---|
| 上課時間 | 18:30-21:30 (共 59小時) |
| 教學方式 | 課堂講授 |
| 課程對象 |
已領有管理員115小時期滿證明未滿2年及五年工作經驗者。 依職業安全教育訓練規則第四章附則,第三十八條 本規則規定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於二年內受相同種類之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且有證明者,得抵充之。 |
| 報名時間 | 即日起 ~ 2026/7/31 |
| 上課地點 | 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232號16樓 |
| 課程負責人 | (07)3362918 #03417 林先生 |
| 聯絡信箱 | 03417@cpc.tw |
| 主辦單位 | 中國生產力中心高雄職訓證照組 |
依「職業安全衛生組織及管理人員設置辦法」之規定,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之第一類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
※本中心職安員舊學員團報專屬優惠中(請電洽承辦人)。
※本課程日期為預計排課區間,實際仍依開課通知之課表為準。
※報名後會收到訂單通知(非開課通知),請勿先匯款繳費,最晚開課前15天會mail開課通知,請詳閱通知並確定上課後再繳費
※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6條:
1.開訓前退訓者(取消上課):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
2.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
3.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不退費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3條之規定:
1.請假、曠課超過3小時者,訓練單位應通知其補足時數,方能結業並測驗
2.缺課時數達課程總時數1/5以上者,訓練單位應通知其退訓。
依行政院勞動部教育訓練規則訂定內容、時數:
1.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 2.職業安全衛生計畫及管理 3.專業課程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1-1條:雇主應依其事業之規模、性質,設置安全衛生組織、人員及參照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相關指引,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透過規劃、實施、檢查及改進等管理功能,實現安全衛生管理目標,提升安全衛生管理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