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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課程為產業人才投資計畫,補助對象為在職勞工者,符合資格者可補助80%~100%。 1.報名請先至台灣就業通: https://www.taiwanjobs.gov.tw/Internet/index/index.aspx 加入會員 2.再至在職訓練網: 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 報名 3.補助名額40名,自費生最多至8名
1.報名需檢附原證書影本。 2.全程參與者始發給『在職訓練證明書』並加蓋『在職訓練證明章』 3.請注意!本課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證者於100人以上之公司擔任管理員及營造業甲、乙、丙種業務主管結業證書】請勿報名
A方案13,000元(正課教材+複習班+職安一點通+甲種業務主管考試測驗費) B方案10,000元(正課教材) 勞安員課程介紹:營造業或工程業廠商請注意:自98年1月8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不能兼任營造業甲、乙、丙種業務主管使用;需取得勞安乙級技術士證照,方為合格勞安管理員。(或另上營造業業務主管課程) ※結訓後參加「職業安全管理師」、「職業衛生管理師」有優惠。 ※勞動部已公告自104年6月1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結訓測驗方式將採技術士技能檢定,亦即自該日起訓練期滿者改發「期滿證明」,領有期滿證明者,仍得依該規則第3條第3項第3款規定參加「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管理職類結訓電腦測驗,經測驗合格即可取得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並得擔任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依「職業安全衛生組織及管理人員設置辦法」之規定,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第一類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 ※報名後請勿先行繳款,待開課通知後再行繳費。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本法所稱安全衛生人員,指事業單位內擬定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業務者,包括下列人員: 1.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2.職業安全管理師。 3.職業衛生管理師。 4.【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二、另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雇主應自事業單位勞工中具備下列資格者選任之: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本訓練係為取得報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之訓練課程。## 報名課程前請務必參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附表二 各類事業單位應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表 http://laws.mol.gov.tw/Download.ashx?pfid=0000147090
A方案13,000元(正課教材+複習班+職安一點通+甲種業務主管考試測驗費) B方案10,000元(正課教材) 勞安員課程介紹:營造業或工程業廠商請注意:自98年1月8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不能兼任營造業甲、乙、丙種業務主管使用;需取得勞安乙級技術士證照,方為合格勞安管理員。(或另上營造業業務主管課程) ※結訓後參加「職業安全管理師」、「職業衛生管理師」有優惠。 ※勞動部已公告自104年6月1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結訓測驗方式將採技術士技能檢定,亦即自該日起訓練期滿者改發「期滿證明」,領有期滿證明者,仍得依該規則第3條第3項第3款規定參加「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管理職類結訓電腦測驗,經測驗合格即可取得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並得擔任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依據行政院勞動部教育訓練規則訂定
本課程可讓學員了解如何做好現場的日常管理、如何設計及解析各種管理報表 、透視報表問題及擬定對策,了解如何應用日常管理做好考核等技巧。
課程目的:為強化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專業能力,勞動部於105年9月22日修正發布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將該等人員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時數,由每2年至少6小時調整為12小時,並自106年1月1日施行。 1.領有職業(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或乙級技術士證照者,需回訓12小時,費用為2000元。 2.領有甲乙丙種職業(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者, 需回訓6小時,費用為1000元。 3.報完名後請將結業證書寄至:02802@cpc.org.tw (課程結束後2週內可領取回訓證明貼條)
課程目的:為了使工作者平安工作、快樂生活,透由職業安全衛生來認知、評估和管制勞動場所或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等可能潛藏的各種環境因素或危害因子,以避免工作者發生疾病、傷害、失能或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