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86939 勞動事件法企業因應對策與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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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資訊

上課日期 2020/2/7~2020/2/7 (五)
上課時間 09:30-16:30 (共 6小時)
教學方式 課堂講授
課程對象 企業負責人、管理部、人資部、總務部、營業部等相關部門主管、人員及有興趣之人。
報名時間 即日起 ~ 2020/2/5
上課地點 台北市承德路二段81號B1 (台北承德)
課程負責人 (02)25555525 #02800 陳雅鈴 小姐
聯絡信箱 02800@cpc.tw
主辦單位 中國生產力中心 教育訓練服務組

定價:3,600

商城會員價:3,500
成為商城會員,登入之後報名即可享有

2020/1/31日前(含)報名3,420
非使用信用卡繳費者敬請等收到「開課暨繳費通知」後再行繳費

3人以上報名(每人):3,240

以上課程費用僅線上報名適用


109年1月1日起施行「勞動事件法」(以下稱本法)分為總則、勞動調解程序、訴訟程序、保全程序及附則,合計共53條條文,主要內容有五個處理事件原則及12大重點。本法作為「民事訴訟法」之特別法,針對勞資爭議事件之處理程序,包含基於勞動關係所生民事爭議、工會與其會員間及其他因勞動關係所生之侵權行為…等爭議,另定專法,以期妥適、專業、迅速、有效、平等處理勞動事件。


由於本法明定勞工由雇主所獲得的給付推定是工資,勞資爭議非常多是工資如何計算;未來只要勞工從事勞務給付推定是雇主同意,出勤紀錄記載出勤時間就推定為執行職務,且舉證責任在雇主。本法更新增「勞動調解」程序,由法官與勞資委員共組調解委員會,並突破民事訴訟「以原就被原則」,工作地亦可提告;有關工資、調動及解僱案件,法院可定暫時狀態保全勞工權益等重大變革。可以預見本法一旦施行,將對現行勞動法令及勞資關係產生重大衝擊與影響,亟須及早因應。

本課程由曾任台北市勞動檢查處副處長,現職臺北市政府 勞資爭議調解人暨調解委員黃文鐘老師,以其 30 餘年長期處理 勞資爭議及勞動檢查事務之實務經驗,針對本法三讀通過的條 文逐條釋義、解析本法對現行勞動法令之影響及其具體因應對 策;以協助各企業主、人力資源管理者、工會幹部及關心勞資 事務各界先進,共同探討因應本法施行具體作為,以及如何規 劃完善因應本法實施之勞務管理制度。

一、勞動事件法五個處理事件原則
二、勞動事件法三讀條文逐條釋義
三、勞動事件法現行規定對勞動法令之影響評估
四、新增「勞動調解」程序,對現行勞資爭議之影響評估
五、新增特殊類型定暫時狀態處分,對雇傭關係之影響評估
六、因應勞動事件法施行之具體因應作為
七、如何規劃因應本法實施之勞務管理制度
八、問題與回饋

了解勞動事件法法規之相關規範,以利企業因應做法及預防,確保符合法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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