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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培訓從事屋頂作業之勞工,取得結業證書。
1. 上課資格:已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 2. 上課時間(9:00-18:00):12/21(六)、12/22(日)、12/28(六)、12/29(日) 3. 上課地點:台南市新市區南科三路19號三樓之一(PARK 17創新三館3樓) 4. 請下載簡章,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完成繳交及繳費才算報名成功。 5. 需考試完成結訓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