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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法令依據及登錄字號: (一)中華民國113 年3月7 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900 號公告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 (二)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公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三)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第13條第7、8、9項。 (四)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內授消字第1040820855號發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專業機構認可及管理須知」。 (五)機構及場地認可文號:內政部消防署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消署預字第1100500973號函。
【本梯特惠方案】 實體上課加贈考前複習 本中心品管及回訓舊生優惠25,200元 3人團報享9折優惠25,200元 ●學費皆有包含首考一、二類科報名費1,400元! (以上價格含稅。優惠恕不累計。※繳高雄優惠價後延訓及轉區上課者:一律取消優惠,須補足原價差額或跨區原價差額)。 ●補件及報名繳件者敬請提早開班前3週寄達完整學經歷資格表件方能審理及訂購教材。 ●排課原則:週一至週五晚間6~10:00每天2~4H,會有幾週星期六白天須上課。遇連續假期不排課。 ●本課程不會中斷受理補件及繳件,將視到件實況,擇定受訓期另通知繳件者繳費上課,並銜接115年第2次資格考(預估115/5)。 ●請速寄件報名,銘謝預約(網路、傳真、Mail預約件只保留3天,若無法投遞或送達完整照片及3張資格表件,預約3天後一律作廢。預約無誠受訓者多,屢造成作業困擾,敬請見諒!) 【本課程有專用簡章報名表】 ●歡迎上網 http://pcc.cpc.org.tw 下載或來電索取(07-3362918轉03467顏's或03586張's) ●寄件收件人:80249高雄市苓雅區成功一路232號15樓-顏小姐或張愉婕小姐 收。 ●開課前完成文件繳驗之『正取生』,將接獲『上課繳費通知 email』,於指定日前完成註冊。逾期將由『備取』後補人員遞補。 ●請勿線上繳費!繳驗並通過資格初審,於收到正式【上課繳費通知 email】確定參訓後,再依高雄處通知時程內繳交。 【須繳文件如下】 ◎2吋脫帽半身彩色照片同式3張 ◎報名表(須簽名) ◎身分證影本 ◎具結書(須親簽並且加蓋私章) 臨櫃報名一定要帶報名者的私章。 ◎畢業證書影本( 若有更名:須檢附『載有變更姓名記錄版本之戶籍謄本正本』)。 ◎服務證明正本:須公司蓋大小章-須符合資格項所示之足夠年資(須載有工作內容及職稱)。 ◎工作經歷證明正本:須公司蓋大小章-須符合資格項所示之足夠年資(各欄位空白無效)。 ◎勞保投保明細表正本(得以自然人憑證線上列印或向勞保局申請) ◎個資聲明書(須親簽名蓋章) ☆結訓後三年內須通過資格評定考之合格參訓人員發給結訓證明,並得據以報請內政部營建署核發營造業工地主任執業證。
本課程可讓學員學會如何有效執行時間管理及提昇工作效率、並且學會如何有效做好工作安排及如何增強執行力
1.企業心醫SMT上萬小時工商授課實務教學,100%自編教材,提供管理廠商技巧,廠商問題有解,取得管制管理法 2.ESG以後之新時代.多聯網.數位化.新AI.Iot.疫後管理力提升.部門管理者新體質.將是新利效核心 3.本課程可得到→帶動採購管理廠商有力,外包問題方法提供.價位報價得當,品質提升管制有效,確保共贏 4.企業心醫SMT課程是依學生背景授課,不照本宣科,增加板書抄寫與教材補充,倍增學員新技能 5.實務派專業講師,採國台語教學.輕鬆互動交流模式,企業實例分享,確保學員不會打瞌睡與SMT高效口訣薪傳
1.法令依據:依勞動部110年7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002028852號令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修正辦理。 2.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不含營造業),應使其接受每2年至少6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3.報名需檢附原證書影本。 4.全程參與者始發給『在職訓練證明書』並加蓋『在職訓練證明章』 5.請注意!本課程【營造業甲、乙、丙種業務主管結業證書】請勿報名
爰遵行政院「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五條」之規定,僱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訓練課程。各事業單位,每一班次應至少一人,勞工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一人再設置一人。申請女工夜間工作事業單位,每班至少要有一名合格急救人員。 ※【優惠折扣須知】※ 1.需於開課前三日完成匯款,並回傳匯款明細至本處確認。 2.報名二人以上者,需開立同一張發票,方享有此優惠。 3.優惠期間:自即日起~114年12月31日止。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1條規定,堆高機操作人員應接受每3年至少3小時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1.法令依據:依勞動部110年7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002028852號令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修正辦理。 2.急救人員應至少每三年接受3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3.全程參與者始發給『在職訓練證明書』並加蓋『在職訓練證明章』 4.參加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提供原受訓職類結業證書或訓練證明文件影本
協助事業單位及勞工接受「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吊掛指揮手)作業人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訓練期滿並經測驗合格發給結業證書,以降低職業災害、保護勞工安全。
1.營造業相關法規概述(3小時)。 2.職災案例研討及預防方法(3小時)。 #報名後需回傳營造業勞安證書,※非營造業業務主管證書,須檢附98年1月8日前一年以上營造工作經歷證明 #本課程需完整上滿6小時方能取得回訓證明。 #上述6小時之課程不可分期上課(例如:本期上3小時,下一期再補上3小時)。 #若有未盡事宜,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之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