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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令依據:依勞動部110年7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002028852號令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修正辦理。 2.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使其接受每 2 年至少 6 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設計能力提升、製程品質管制或問題之有效解決,其最高境界就是達到零缺點。而為了達成此境界,系統化防誤/防錯手法就是防止發生源與流出源問題再發生之最根本有效之方法。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營造作業主管應至少每三年接受6小時在職訓練。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培訓從事模板支撐作業之勞工,取得結業證書。 【完成報名後請勿立即繳款,待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
1.營建管理法令:5小時
2.建築、土木各類專業工程實務、品質管理或施工管理課程:18小時
3.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課程:8小時
4.工地治安:1小時
5.共計32小時
請下載課程簡章,使用制式報名表格,通訊報名。或請直接來電洽詢:(05)5341379#03457 林小姐
依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作業要點第5點規定:取得品管人員結業證書逾四年 者,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36小時),始得擔任品管人員(現場人員)。
1.堆高機操作相關法規 1.5小時 2.堆高機裝卸載物相關裝置之構造及操作方法 4.5小時 3.堆高機行駛裝置之構造及操作方法 3小時 4.堆高機運轉相關力學 3小時 5.堆高機自動檢查及事故預防 3小時 6.堆高機行車操作實習 4小時 7.堆高機載物操作實習 4小時 訓練時數:23小時 (學科 週四至週五 09:00-17:00) (術科 週一、二 08:00-17:00 依報名順序分組實習)
單元主題:路面工程品質管理實務(一)(二) 報名簡章及專用報名表請詳閱 【公共工程聯合網站】https://pcc.cpc.org.tw/ 【台南服務處】https://tn.cpc.org.tw/ *依108年3月26日工程管字第1080300194號函示,為避免擔任品管人員有效期間重疊致不足4年影響品管人員權益情形,訂定品管人員結業證書或最近一次取得回訓證明可擔任品管人員之期限前1年為回訓時間緩衝期,於緩衝期內取得回訓證明者,其擔任品管人員時間將從原有證書或前一次取得回訓證明之擔任品管人員的時間截止日後起算4年。故品管人員可彈性運用時間於合理時程內回訓。 *依110年5月11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464號函示,回訓班期末綜合測驗由工程會統一出題及監考。故每期課程結束後另安排實體考試時間。 *依112年6月2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521號函示,「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回訓班」之合格結業證書及回訓證明全面電子化,需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及19條規定,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應每3年至少接受3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本課程主要設計方向,為本國之製造業從業人員提供智動化之基礎職能訓練,透過介紹機械手臂特性與應用實務,提醒設計者與實務操作者於各階段應留意的資訊。物聯網(IoT)設備必須連接互聯網。通過連接到互聯網,設備就能相互協作,以及與後端服務協同工作。互聯網的基礎網路通訊協定是TCP/IP。MQTT則是基于TCP/IP協議構建的,已成為IoT通信的標準。 為配合中部地區內傳統製造業之發展與需求,強化職場在職人士在機械手臂特性與應用暨能,並了解IOT設備連線的MQTT協定與架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