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爰遵行政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平時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未滿三十人者,應使擔任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接受營造業丙種業務主管之訓練。
一、法規與通識 二、一般行業管理制度 三、一般行業管理實務(含職災案例研討) 共計 21小時 四、期末測驗 1小時 電腦測驗模擬網站:https://trains.osha.gov.tw/LshWebNew/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十七之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每二年至少6小時)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之第2款。(第19條第2款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每2年至少12小時)
依勞動部訂定發布「營造作業人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核發臺灣職安卡作業要點」, 辦理營造作業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6小時課程,並經測驗合格後核發的教育訓練證明。
依「職業安全衛生組織及管理人員設置辦法」之規定,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之第一類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第一類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 課程上課預計共8天假日上課,實際上課日期以本中心確定開課後之上課通知內容為準。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第一類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 課程上課預計共19至21天上課,實際上課日期以本中心確定開課後之上課通知內容為準。
**課程費用含第一次報名費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二十一小時) 一、法規與通識 6小時 (一)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含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檢查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4小時 (二) 職業安全衛生概論 2小時 二、一般行業管理制度 4小時 (一)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2小時 (二) 風險評估(含危害辨識、危害控制) 1小時 (三) 承攬管理 1小時 三、一般行業管理實務(含職災案例研討) 11小時 (一) 職業安全管理實務(含墜落、倒塌崩塌、物體飛落、被夾被捲、被撞、感電及火災爆炸預防) 5小時 (二) 職業衛生管理實務(含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預防)3小時 (三) 職場健康管理實務(含生物病原體及身心健康危害預防)2小時 (四) 職業災害調查處理 1小時
1.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營造業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 3.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缺氧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5.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粉塵作業主管教育訓練 7.屋頂作業主管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