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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急救概論 2. 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AED)之使用 3. 心肺甦醒術(含實習心肺復甦術) 4. 創傷止血及呼吸急症、神經急症處理
1.報名需檢附原證書影本。 2.全程參與者始發給『在職訓練證明書』並加蓋『在職訓練證明章』 3.請注意!本課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乙級技術士證者於100人以上之公司擔任管理員及營造業甲、乙、丙種業務主管結業證書】請勿報名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修正辦理 (營造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應每3年至少6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雇主對擔任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之勞工,應施以勞工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10/17(五)(學科8hr:09:00-17:00) 10/18(六)術科實習8hr:08:00~17:00 10/19(日)術科測驗
1、法令依據:依105年09月22日新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十七條第一項第八款特殊作業人員,每三年至少接受三小時在職教育訓練。 2、完成報名後,請傳真或mail堆高機結業證書或技術士證。
上課時間:114/10/18(六)、10/19(日)、10/20(一) 08:30~17:30,3天共24小時。 1.建築工程估價概說 2.工程數量計算與應用 (1) 假設工程數量計算與實務應用 (2) 土方工程數量計算與實務應用 (3) 基礎工程數量計算與實務應用 (4) 結構工程數量計算與實務應用 A.鋼筋(骨)工程數量計算B.混凝土工程數量計算C.模板工程數量計算 (5) 裝修工程數量計算與實務應用 A.外裝工程數量計算B.內裝工程數量計算 (6)景觀工程數量計算與實務應用 3.工料分析 4.綜合練習與實務練習
※A方案13,000元(正課教材+複習班+職安一點通+甲種業務主管考試測驗費) ※B方案10,000元(正課教材) ※本中心高雄服務處品管班舊生(出示證書)享A方案12,000元;B方案享9000元 ※受訓後享本中心高雄服務處抵充班團報優惠方案及品管班優惠方案 ※系統預設皆為A方案,如需更改B方案或需要品管舊生優惠請來電或於後續開課通知回傳告知 ※報名後會收到訂單通知(非開課通知),請勿先匯款繳費,最晚開課前15天會mail開課通知,請詳閱通知並確定上課後再繳費 ※依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6條: 1.開訓前退訓者(取消上課):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 2.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 3.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不退費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33條之規定: 1.請假、曠課超過3小時者,訓練單位應通知其補足時數,方能結業並測驗 2.缺課時數達課程總時數1/5以上者,訓練單位應通知其退訓。 職安員課程介紹:營造業或工程業廠商請注意:自98年1月8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結業證書,不能兼任營造業甲、乙、丙種業務主管使用;需取得職安乙級技術士證照,方為合格職安管理員。(或另上營造業業務主管課程 ※勞動部已公告自104年6月1日起,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結訓測驗方式將採技術士技能檢定,亦即自該日起訓練期滿者改發「期滿證明」,領有期滿證明者,仍得依該規則第3條第3項第3款規定參加「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管理職類結訓電腦測驗,經測驗合格即可取得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並得擔任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爰遵行政院「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五條」之規定,僱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訓練課程。各事業單位,每一班次應至少一人,勞工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一人再設置一人。申請女工夜間工作事業單位,每班至少要有一名合格急救人員。
##本訓練課程參加人數須達主管機關規定門檻並報主管機關同意核備後方可開課## ##本期課程為假日班六日上課,實際課程表待確定開課後以E-MAIL通知。## ##本期課程規劃上課日期為10/18-12/30之間,實際課表以本中心通知為準 ##缺課(請假)補課退訓規範請務必詳閱課程目標說明## ##本中心補課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及本中心補課規範辦理,課程補課須於本中心開辦之同職類課程一次性補完全部缺課課程,補課不得插班、跨職類、跨期數跨班別補課##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本法所稱安全衛生人員,指事業單位內擬定規劃及推動安全衛生管理業務者,包括下列人員: 一、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二、職業安全管理師。 三、職業衛生管理師。 四、【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另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規定,職業安全衛生人員,雇主應自事業單位勞工中具備下列資格者選任之: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領有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證照。 ##本訓練係為取得報名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乙級技術士考試資格之訓練課程。## 請參考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附表二 各類事業單位應設置職業安全衛生人員表 http://laws.mol.gov.tw/Download.ashx?pfid=0000147090 ##本期訓練完成後預計可報名參加115年度第1梯次技能檢定(預計114年12月底至115年1月初報名,預計115年3月-115年4月測驗,實際報名及測驗日期請依主管機關簡章公告期程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