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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十七之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每二年至少6小時)
歡迎加入官方LINE諮詢課程問題。ID:@274aywrg 本課程介紹基礎統計原理,製程能力計算及分析,管制圖的構造及常用的管制圖等,學理與實務兼具,講授與演練並重,讓學員得以全盤掌握SPC及QC精神,有助於爾後工作中的正確應用,並有效提升品質水平。 課程中不刻意介紹艱深繁雜的統計公式,以實例搭配Excel 或Minitab統計軟體演練讓學員掌握其用法,並能實際用於持續改進量測品質。 **學員請自備筆電** 課前先安裝Minitab試用版軟體,Google "昊青資訊"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1條規定,起重機機操作人員應至少每3年接受3小時在職訓練。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八條之一規定。 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不含營造業),應使其接受每2年至少6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參加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提供原受訓職類結業證書或訓練證明文件影本,未於報名時提供符合規定格式之結業證書影本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經本中心催繳未回覆者,本中心得取消報名資格※
歡迎加入官方LINE諮詢課程問題。ID:@274aywrg 課程涵蓋從簡報結構與目標設定、視覺設計與美學原則,到AI工具的應用及簡報呈現技巧的各個方面。通過理論講解與實務練習,學員將學會如何製作內容流暢、視覺吸引且具影響力的簡報,並能自信地在各類場合中展示。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辦理,有害物作業主管類取得證書後每三年需再參加六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回訓課程。
※急救人員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課程、時數:共3小時 急救概論(1小時)含中毒、休克、燒燙傷傷患處理、敷料與繃帶包紮 緊急甦醒術(含CPR或AED實習)(2小時) ※收費方式:每人$800元 (含教材.文具.發証及稅) ※受訓資格: 1.受訓急救人員初訓訓練完成並取得合格證書者。 2.【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資訊網:https://trains.osha.gov.tw】可查詢到急救人員初訓訓練受訓紀錄者。 〔網站上若查無受訓紀錄者請務必先至原受訓單位查詢取得證明方能受訓〕 ※報名請先mail上課學員資料: 1.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彩色版優先,黑白版亦可,照片須清楚) 2.急救初訓證書影本(彩色版優先,黑白版亦可,照片須清楚) 【E-mail信箱:01856@cpc.tw】
1.依勞委會勞中二字第1000201576號規定:民國101年1月1日起移動式起 重機操作資格須經技能檢定合格。技能檢定報檢資格:1.年滿18歲;2.具 『吊升荷重在三公噸以上之移動式起重機操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期 滿證明。訓練班即是取得上述『訓練期滿證明』。 2. 課程規劃:學科18:30~21:30共計7晚,術科08:00~16:30假日2天,共計 38小時。
1.學科於夜間18:30-21:30上課;術科1日於日間8:00-16:30上課。 ※保留更改權利,以當天發放之課表為主。 2.訓後由本中心發給訓練「期滿證明」始得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 3.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測驗費用另繳現金1820元、簡章50元、證照費160元。 4.術科操作地點於高雄市湖內區中正路二段542號辦理(近嘉南藥理大學)
1.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辦理,有害物作業主管取得證書後每三年需再參加六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回訓課程。 2.報名時需將原證書回傳至本中心,以便報備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