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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消防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一定規模以上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第5項規定,非屬集合住宅之地面樓層達十一層以上建築物、地下建築物或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建築物,其管理權有分屬情形者,各管理權人應協議遴用共同防火管理人,…」基此,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二者之職責相同,所受訓練並無區別。 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2條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應經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訓練,領有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始得充任。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 本課程依內政部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函規定辦理。 課程時間:09:00~16:00 --- 退費標準: 本課程依據職業訓練機構設立及管理辦法第16條規定:職業訓練機構辦理訓練,除法令另有規定外,得向學員收取必要費用,並應掣給正式收據。繳納訓練費用之學員於開訓前退訓者,職業訓練機構應依其申請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七成;受訓未逾全期1/3而退訓者,退還所繳訓練費用之半數;受訓逾全期1/3而退訓者,不退費。
97年1月8日新修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第二款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勞工。
「氣候變遷」已成為全球重要議題,我國也積極規劃相關政策並修訂氣候變遷因應法。現階段已有許多國際客戶,或是國內金融與大型企業,皆已進行相關組織碳盤查工作,並逐步要求相關供應鏈業者跟進,故關於ISO 14064-1相關執行需求日益增加,最終將會擴及整個產業鏈。本課程將會以ISO 14064-1國際標準規範為基礎,循序漸進的方式讓學員可以瞭解國際趨勢,以及如何進行碳盤查的執行方式,有助於個人與企業未來在相關業務推動。
固定式起重機相關安全知識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及19條規定,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應每3年至少接受3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在組織中主管扮演著承上啟下的關鍵地位,成為主管之後的視野和格局與之前未任主管時有所不同,組織付予的責任及管理幅度擴大,在管理思考層面以及做事方法上需有所調整,對於部門的目標設定、工作安排也需更有計劃。如何有效發揮管理,領導部屬,順利執行任務,有效推動業務,是上任新職務後必備的能力。
一般根據統計,公司的高階主管每天90%、中堅主管70%、基層主管40%的時間花在溝通協調上。但,為什麼溝通互動的成效還是那麼有限呢?。 優秀的主管,必須具有化繁為簡的能力,才能將自己的理念、做法適時適地的讓上司明瞭,獲取支持;以及清楚具體地指示部屬,爭取認同!
QCC(Quality Control Circle)品管圈是由日本東京大學教授石川馨博士所創始的。其做法是將基層主管為核心,把工作性質類似或在一起工作的作業員(3~10人)組成一圈,並自動自發的進行品質管制活動。本課程針對品管圈的圈員基本知識技能進行培訓,強調領導、技術人員、員工三結合的運作效果,有助於公司全面推行QCC品管圈實務活動的成功與延續。
本課程依1130202內政部令-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2至5條規定辦理。 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以下簡稱防火管理人)應經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訓練,領有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主管機關施予防火管理人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經初訓領有合格證書者,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證書逾期須重新上初訓。 且『消防法』第40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且供營業使用場所,違反第13條第1項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自115年1月1日起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保安檢查員證書逾3年有效期間須重新上初訓。
1.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七條辦理,有害物作業主管取得證書後每三年需再參加六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回訓課程。 2.報名時需將原證書回傳至本中心,以便報備主管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