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課程法令依據及登錄字號: (一)中華民國113 年3月7 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900 號公告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 (二)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公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三)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第13條第7、8、9項。 (四)中華民國104年7月21日內授消字第1040820855號發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專業機構認可及管理須知」。 (五)機構及場地認可文號:內政部消防署中華民國110年6月25日消署預字第1100500973號函。
上課日期:2026/03/26、04/02、04/09(四),3 天共18小時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創新人才加值推動計畫」113年推動辦理19項產業人才能力鑑定(iPAS)考試,其中新增一項「淨零碳規劃管理師」能力鑑定 隨著全球暖化加劇,我國與世界各國都在積極推動減碳相關法規及標準,都顯示著氣候變遷已成為全球所需要面臨的重要挑戰。因應國內淨零碳排產業發展趨勢與人才需要,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創新人才加值推動計畫」113年推動辦理19項產業人才能力鑑定(iPAS)考試,其中新增一項「淨零碳規劃管理師」能力鑑定,鼓勵我國在校學生及相關領域從業人員報考,引導民間機構投入培訓產業,以訓考用循環模式培養符合產業及企業升級轉型所需人才並提供企業選用優秀關鍵人才之客觀參考依據,以提升淨零產業人才之素質與競爭力。 ※ 提醒您,經濟部對iPAS淨零碳規劃管理師(初級)能力鑑定考試須自行個別報名,謝謝您! 115年考試日期:第一梯次05/16、第二梯次08/15、第三梯次 11/07 ※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初級能力鑑定考試相關資訊請按此https://www.ipas.org.tw/NZ *可自備筆電上課。 *****本課程採用實體+遠距同步進行,開課時會與您確認上課方式,視訊採用Microsoft Teams,課前提供視訊網址。*****
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創新人才加值推動計畫」113年推動辦理19項產業人才能力鑑定(iPAS)考試,其中新增一項「淨零碳規劃管理師」能力鑑定 隨著全球暖化加劇,我國與世界各國都在積極推動減碳相關法規及標準,都顯示著氣候變遷已成為全球所需要面臨的重要挑戰。因應國內淨零碳排產業發展趨勢與人才需要,經濟部產業發展署「產業創新人才加值推動計畫」113年推動辦理19項產業人才能力鑑定(iPAS)考試,其中新增一項「淨零碳規劃管理師」能力鑑定,鼓勵我國在校學生及相關領域從業人員報考,引導民間機構投入培訓產業,以訓考用循環模式培養符合產業及企業升級轉型所需人才並提供企業選用優秀關鍵人才之客觀參考依據,以提升淨零產業人才之素質與競爭力。 *可自備筆電上課。 ※ 提醒您,經濟部對iPAS淨零碳規劃管理師(初級)能力鑑定考試須自行個別報名,感謝您! ※ 淨零碳規劃管理師-初級能力鑑定考試相關資訊請按此https://www.ipas.org.tw/certification/NZ/exam-info **視訊採用Microsoft Teams,課前提供視訊網址。*** 課後會另外寄送證書
1.僱用勞工人數在未達100人者適用 2.乙種業務主管,自103年1月1日起受訓後取得期滿證明書,結訓後需參加電腦測驗合格後,方可取得結業證書。 【完成報名後請勿立即繳款,待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
歡迎加入官方LINE諮詢課程問題。ID:@274aywrg 物料是工廠最重要的投入要素,影響生產的達交、成本及運作效率,範圍包含物管、倉管、採購及庫存管理。 本課程以ERP的架構來說明整體運作關係,並用影片加深學員印象,並加入倉儲自動化內容,最後以實例讓學員了解實務上會碰到哪些問題並如何來解決?
固定式起重機相關安全知識及職災案列宣導
企業常見三大財務報表:損益表、資產負債表、現金流量表,可說是企業營運成果的呈現,然而面對這三大報表,應該如何審閱?從哪一個指標中,可以看出報酬與獲益狀況?如何解讀企業經營的成果並計算出每股的價值?我的公司一股值多少錢?一般財務報表分析的方式,是否適用於一般中小企業?如何能夠透過信手拈來的數據,解析出企業營運的成果?另外,企業常見的稅賦,包含: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這兩大類,而營所稅的申報書,也是從既有的財務報表基礎下,再依據稅法依法進行調整,因此,能理解財務報表的形成,就能掌握稅務申報的關鍵
1.消防知識及火災預防(2小時) 2.消防防護計畫(2小時) 3.消防安全設備及防火避難設施(4小時) 4.員工教育與及衛消防編組訓練(3小時) 5.測驗(1小時) 共計1.5天 (第一天8:30-17:30,8小時;第二天8:30-12:30,4小時,合計12小時)
新北市政府為提升管線挖掘施工品質及加強施工自主管理,辦理本認證訓練課程。
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 19 條 雇主對擔任前條第一項各款工作之勞工,應使其接受下列時數之安全衛生 在職教育訓練: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 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不含營造業),應使其接受每2年至少6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參加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提供原受訓職類結業證書或訓練證明文件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