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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作業要點」第五點規定:取得品管人員結業證書逾四年者,應再取得最近四年內之回訓證明,始得擔任品管人員。依據『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回訓大綱』回訓時數:每四年回訓總時數至少為36小時;98年5月1日修正:回訓課程以三十六小時為一單元課程,自九十九年一月一日起實施。 附註: 品管初訓證書證書字號若為 EE 開頭(即為本中心品管初訓學員),可享9折優惠。
講授教學法(運用敘述或講演的方式,傳遞教材知識的一種教學方法,提供相關教材或講義)討論教學法(指團體成員齊聚一起,經由說、聽和觀察的過程,彼此溝通意見,由講師帶領達成教學目標)演練教學法(由講師的帶領下透過設備或教材,進行練習、表現和實作,親自解說示範的技能或程序的一種教學方法)
1.雇主僱用勞工人數未滿三十人者,應使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接受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訓練(一般業)。 2.課程不適用建築、土木、水電、油漆、裝潢、冷凍、空調、升降機、鑿井等行業 【營造業、非營造業,自民國98年1月8日以後,分開受訓】。 3.另勞動部於105年6月8日以勞職授字第10502017201號公告,「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營造業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之結訓測驗,應於中央主管機關認可之測驗試場辦理,並自106年1月1日起實施。即自106年起,丙種與營造業丙種業務主管訓練結業均應通過電腦測驗後始得核發結業證書。 ※【優惠折扣須知】※ 1.需於開課前三日完成匯款,並回傳匯款明細至本處確認。 2.報名二人以上者,需開立同一張發票,方享有此優惠。 【報名系統無法計算優惠價部份,於上課通知單註明折扣金額】 3.優惠期間:自即日起~113年12月30日止。 【完成報名後請勿立即繳款,待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
1.營建管理法令:5小時 2.建築、土木各類專業工程實務、品質管理或施工管理課程:18小時 3.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課程:8小時 4.工地治安:1小時 5.共計32小時 *確認已持有工地主任執業證及自然人憑證再進行報名*
本班屬於工程從業人員品質管理教育訓練,灌輸工程人員品質管理系統之新知,以提升工程品質管理之觀念,建立工程品質管理系統、預防工程缺失之發生及提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14條第6款規定僱主對從事操作,使用起重機具從事吊掛操作人員訓練班,應使其接受『特殊作業人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或僱用經主管機關認可發給之合格人員充任之。
職業安全衛生署推行之臺灣職安卡係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辦理營造業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爰仍應同規則第18條規定,於每3年接受在職教育訓練至少3小時。
補助對象為年滿十五歲以上,具就業保險、勞工保險或農民保險身分之在職勞工,且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具本國籍。 2.與中華民國境內設有戶籍之國民結婚,且獲准居留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外國人、大陸地區人民。 3.符合入出國及移民法第十六條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之單一中華民國國籍之無戶籍國民,及取得居留身分之泰國、緬甸、印度或尼泊爾地區無國籍人民,且依就業服務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取得工作許可者。 4.跨國(境)人口販運被害人,並取得工作許可者。 前項年齡及補助資格以開訓日為基準日。
2024下半年產業人才投資計畫-必修好課,強烈推薦中!!! ??課程日期: 11/9、11/16、11/23、11/30(每週六)09:00-16:00 ??:課程時數:共計24HR ??報名時間:113/10/10中午12點開放報名至113/11/9 ??課程詳細內容與報名網址:https://ojt.wda.gov.tw/ClassSearch/Detail?OCID=160235&plantype=1
各型企業儲備幹部/基層主管/中階主管皆有團隊溝通問題協作之訓練需求。 涵蓋業務銷售部門、市場行銷部門 行政部門、管理部門、客服部門之增進潛在需求相當多。主要以激發團隊主動思考、解決問題能力、內部溝通協商能力、部屬領導問題等為訓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