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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年度第1梯次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術士技能檢定(堆高機)
1.法令依據:依勞動部110年7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002028852號令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修正辦理。 2.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使其接受每 2 年至少 6 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接受每3年至少3小時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1.報名時需檢附原證書影本。 2.全程參與者始發給『在職訓練證明書』並加蓋『在職訓練證明章』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培訓從事屋頂作業之勞工,取得結業證書。 ----------------------------------------------------------------------- ※學費申請退費需知: 一、手續費由「學員」吸收→溢繳費用、中途退訓、取消報名 二、手續費由「中心」吸收→不可抗力因素(天災)、招生不足課程取消 ?? 退費申請將依本中心既定流程處理,期間請勿重複查詢或催促,感謝您的耐心與配合!
歡迎加入官方LINE諮詢課程問題。ID:@274aywrg 本課程從生產系統架構展開,讓學員清楚生產機能的基本運作,讓學員對照自身企業,清楚工廠目前所處階段及未來發展方向,並且規劃未來企業自動化架構及步驟。 課程內容從工業4.0大架構展開至基本核心系統,ERP及MES,最後藉由實例研討練習如何規劃將ERP及MES導入企業。 課程藉由實務案例演練及影片達到學以致用效果。
面對嚴峻的競爭挑戰,企業正面臨著擁有現金流的生存抉擇。存貨泛指商品或材料的庫存,主要目的是為了滿足需求,從生產到銷售的過程中,存貨就像一道緩衝器,可以緩衝貨品進出速度不同的落差。行銷部門通常希望存貨充足,以隨時滿足顧客需求,避免缺貨情況發生,因此傾向維持較高的存貨水準,財務部門希望降低存貨成本,因此傾向維持較低的存貨水準,而經營者傾向走JIT式零庫存,供需鏈之間彼此間應取得一協調或方法來落實,尤以採購作業流程與思維的影響最為重大,應審慎為之,以免積壓資金而影響公司生存。
本課程以「生活即法律」為核心,透過貼近日常的案例,帶領學員理解法律如何影響消費、家庭、人際、契約、財產與網路使用等面向。從法律基本概念出發,逐步延伸到每個人都會遇到的實務情境,例如網購糾紛、租屋問題、借貸糾紛、婚姻與繼承議題等,協助學員建立必要的法律素養與自我保護能力。課程同時介紹求助管道與糾紛處理流程,讓學員在遇到問題時知道「該怎麼做、找誰幫忙、如何保障自己」。 這是一門人人必備的法律入門課,沒有艱深的條文,只有實用的方法與可立即應用的知識。
針對不同的主題,能夠全面幫助學員提升在職場中的應對能力與個人品牌塑造力
講師簡介:周建序 先 生 上課時間:115年二梯:?2/26(四)、?7/23(四),9:30~16:30,共6小時 勞團及專家學者倡議逾十年的「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下稱災保法)在各界的期盼下於110年4月23日終於經立法院三讀通過,預計今(110)年5月1日施行,讓職災勞工的保障終能向前邁進一步。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起重機機操作人員應至少每3年接受3小時在職訓練,加強操作人員安全衛生的危害辨識能力,以期達到職場零災害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