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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堆高機操作相關法規 1小時 2.堆高機裝卸載物相關裝置之構造及操作方法 3小時 3.堆高機行駛裝置之構造及操作方法 2小時 4.堆高機運轉相關力學 2小時 5.堆高機自動檢查及事故預防 2小時 6.堆高機行車操作實習 4小時 7.堆高機載物操作實習 4小時 訓練時數:18小時 (學科 週二至週三 09:00-17:00) (術科 週四、五 08:00-17:00 依報名順序分組實習)
本課程旨在訓練現場管理人員,如何有效掌握現場管理工作,及做好各項計劃與管制活動;以提高生產效率,增加企業之競爭能力及利潤。 ※線上課程,課前請確認下列內容: 1.請務必確認設備是否符合需求 ●筆電/手機/平板+耳麥or電腦+耳麥+網路攝影機(上課中請全程開啟鏡頭,以利講師互動) ●視訊軟體MS Teams頻寬40Mbps 2.若未曾使用過MS Teams者,本中心提供課前上線測試協助 3.講義課前提供,發票、證書掛號郵寄,課程進行1小時後,不接受退費要求. ※請尊重智慧財產權,線上課程進行時,嚴禁翻拍或錄影,如有違法者將採法律途徑。
在快速變動的職場中,主管最常面臨的挑戰不是技術,而是「跨世代帶人」—新人怕犯錯不敢問,資深員工抗拒改變;事情交代過了卻仍做不出成果,團隊溝通成本越來越高。 本課程運用「教練式領導」四大核心技巧:建立信任、聽出重點、問出思考、推進行動,協助主管提升對話品質、減少誤解,讓不同世代的部屬更願意主動負責、把事情做好。 課程以實例、情境練習與可快速上手的方法為主,使主管能在日常管理中立即應用,打造更順暢、更有效率、更能彼此理解與合作的團隊。 ***本課程提供實體上課與遠距同步教學兩種方式,請於報名時選擇適合您的上課方式。遠距課程將使用Microsoft Teams平台,開課前會提供視訊連結。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課堂中請勿錄音或錄影。*** 【特別提醒】 若申請政府補助,建議選擇實體上課,以符合相關規定。
1.高空工作車相關法規 1小時 2.高空工作車構造基礎及原動機相關知識 3小時 3.高空工作車作業裝置使用及運轉相關知識 4小時 4.高空工作車操作實習(含垂直升降型及車載型) 4小時 5.高空工作車操作實習(含垂直升降型及車載型) 4小時 訓練時數:16小時 依報名順序分組實習)
爰遵行政院「職業安全衛生第23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4條」之規定辦理。 使學員瞭解安全衛生重要相關法規,高空工作之構造、型式、原理及操作安全等知識,並熟悉高空工作車故障原因與處理方法。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及19條規定,高空工作車操作人員應每3年至少接受3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0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擋土支撐 2.露天開挖 3.模板支撐 4.隧道等挖掘 5.隧道等襯砌 6.施工架組配 7.鋼構組配 8.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上課日程:擇6天夜間上課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雇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訓練課程。但醫護人員及緊急醫療救護法所定之救護技術員,不在此限。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規定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一人;其每一輪班次勞工總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五十人,應再置一人。 但事業單位每一輪班次僅一人作業,且已建置緊急連線裝置、通報或監視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急救人員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雇主應即指定具合格之急救人員,代理其職務。申請女工夜間工作事業單位,每班至少要有一名合格急救人員。 預計上課時間: 第一天0900-1700 第二天0900-1600 第三天0830-1130+1130-1230學科測驗
本課程旨在訓練現場管理人員,如何有效掌握現場管理工作,及做好各項計畫與管制活動,以提高生產效率,增加企業之競爭能力及利潤。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6條規定,雇主對工作場所急救人員,應使其接受急救人員訓練課程。但醫護人員及緊急醫療救護法所定之救護技術員,不在此限。 依「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5條規定急救人員,每一輪班次應至少置一人;其每一輪班次勞工總人數超過五十人者,每增加五十人,應再置一人。 但事業單位每一輪班次僅一人作業,且已建置緊急連線裝置、通報或監視等措施者,不在此限。 急救人員因故未能執行職務時,雇主應即指定具合格之急救人員,代理其職務。申請女工夜間工作事業單位,每班至少要有一名合格急救人員。 1.缺席時數未超過全部課程總時數五分之一,需補足缺課時數。 2.參加人員缺席時數超過五分之一者,以退訓論。 3.結訓測驗成績及格者由本中心發給結業證書。 【完成報名後請勿立即繳款,待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