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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氣候環境及全球暖化問題,聯合國於2015年通過了SDGs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發布17 項永續發展目標,也影響了許多消費者在購買決策時的考量。 在全球浪潮的推動中,綠色行銷議題發酵,許多企業開始投入環保、再生能源等產業,同時台灣企業接軌國際的過程中,讓循環經濟的商機讓不論是商品或是資源,都能更多的被應用,本課程透過王福闓老師將創新設計與導入”元行銷”思維模式,讓企業能利用最夯的綠色永續議題,找到未來持續發展的獲利模式。 ??學習效益 1.綠色產品及服務開發能力 2.品牌SDGs思維提升 3.公關議題掌握與應對 **視訊採用Microsoft Teams,課前提供視訊網址。**
講師簡介:黃 永 猛 先 生 上課時間:115年三梯:?4/9(四)、?7/7(二)、?10/13(二),9:30~16:30,共6小時 本課程訓練學員善用左右腦,有效發覺適合自己的溝通協調模式,讓自己快速找到致勝的業務溝通協調技巧,在業績創造上快速達陣的秘訣。實戰演練型講師親自規劃與授課,現場講授最新、漂亮的溝通技巧及實戰示範演練,是最佳且務實的首選課程!
如何成功的銷售出產品?產品調研怎麼做?目標市場如何判斷?如何擬定4PS策略組合?本課程完整的將產品企劃八大流程一次教給您,包含產品企劃書的寫作能力,不論您在微型中型與大型企業,皆列為能力評估的重要指標。本課程將市場產品企劃的策略思考、寫作技巧,全套完整的設計,簡單易學,跳脫理論百分百實務與活用。
純熟運用可程式控制器指令設計各項控制程式。
依照我國票據法規定,票據有支票、本票及匯票三種。票據若具備法律所規定的條件,則持有票據的人即得依據票據上所記載的內容,請求支付一定金額,或將其依背書、交付等方法自由轉讓,此即「認票不認人」。因此,民眾除了簽發票據時應正確使用票據、接受票據時要注意發票人的信用外,亦應加強有關票據退票的處理常識,以達到保障本身權益之目的。 ***本課程為會計主管每年12小時持續專業進修認證課程***
講師簡介:蔡易璋 老師 上課時間:115年三梯 ?115年4/9、16、23、30 (週四),於3/9前報名可享8折優惠。 ?115年7/9、16、23、30 (週四),於6/9前報名可享8折優惠。 3.115年10/8、15、22、29 (週四),於 9/8前報名可享8折優惠。 當人們感受不到網路時,商機才剛剛要開始。 網際網路與智慧媒介的普及讓我們忘了網路的存在,不過這股商機卻不容忽視,網路行銷可以突破空間、時間與地區的特性,讓企業經營及創業者極力想在這個虛擬領域一展頭角,您想要開始進行網路行銷卻不得其門而入嗎? 網站搜尋排名如何提前? 如何利用網路進行口碑行銷? 社群行銷如何操作? 又如何拓展行動社群領域,在這個課程裡都可以得到您需要的知識。
(一)中華民國112年6月21日修正公布之「消防法」第13條第7、8、9項。 (二)中華民國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公佈之「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 (三)中華民國113 年3月7 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900 號公告之「消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 (四)中華民國113 年 05 月 23 日內授消字第11316022012號「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書表格式」。 (五)機構及場地登錄文號:內政部消防署中華民國113年7月3日內授消字第1131603018號函。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培訓從事露天開挖作業之勞工,取得結業證書。 ----------------------------------------------------------------------- ※學費申請退費需知: 一、手續費由「學員」吸收→溢繳費用、中途退訓、取消報名 二、手續費由「中心」吸收→不可抗力因素(天災)、招生不足課程取消 ?? 退費申請將依本中心既定流程處理,期間請勿重複查詢或催促,感謝您的耐心與配合!
爰遵行政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平時雇主僱用勞工人數未達100人之事業單位,應使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接受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訓練。 上課日期: 4/9 4/14 4/16 4/21 4/23 共計5天 *預計測驗日期:5月底 【特別注意】完成報名後請不要繳款,等候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
【訓練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2.6.21修正規定:依消防法第13條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防火管理人應為場所之管理或監 督層次人員,並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複訓1次。第一項講習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者,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 【本課程依內政部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函規定辦理】 ※課程時數計12小時,共上課2天(日間班)"提供2天中午便當' ※上課時間:第1天【白天09:00~17:00 共7小時】;第2天【白天 08:40~14:30 共5小時】。 ※繳交資料:1.彩色相片2張(2吋)近3年內照片,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