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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職業安全衛生組織及管理人員設置辦法」之規定,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300人以上之第一類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師。
課程結訓後取得『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期滿證明。 1.參加『乙級安全衛生管理』技能檢定(需自行網路報名繳費),通過後取得技術士證,可擔任一般業或營造業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員』。 2.參加『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電腦結訓測驗(需自行到本中心報名繳費),及格後取得『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結業證書,可擔任一般業(非營造業)之『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 報名『職業安全管理師」、「職業衛生管理師」或「營造業業務主管」均有折扣優惠。
依「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平時僱用勞工人數在三百人以上之第一類事業單位,應設職業安全管理師或職業衛生管理師。 課程上課預計共19至21天上課,實際上課日期以本中心確定開課後之上課通知內容為準。
**課程費用含第一次報名費 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課程及時數(二十一小時) 一、法規與通識 6小時 (一)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含職業安全衛生法、勞動檢查法、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等相關法規)4小時 (二) 職業安全衛生概論 2小時 二、一般行業管理制度 4小時 (一)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計畫 2小時 (二) 風險評估(含危害辨識、危害控制) 1小時 (三) 承攬管理 1小時 三、一般行業管理實務(含職災案例研討) 11小時 (一) 職業安全管理實務(含墜落、倒塌崩塌、物體飛落、被夾被捲、被撞、感電及火災爆炸預防) 5小時 (二) 職業衛生管理實務(含物理性及化學性危害預防)3小時 (三) 職場健康管理實務(含生物病原體及身心健康危害預防)2小時 (四) 職業災害調查處理 1小時
上課日期為:9/1.2.3.15-19.22-26,共13天 1.爰遵行政院「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之規定,平時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一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應使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者接受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訓練 2.自102年1月1日起,結訓改採電腦測驗,方可取得結業證書 【完成報名後請勿立即繳款,待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
上課日期為:9/1-9/5+9/8, 共六天 1.僱用勞工人數在未達100人者適用 2.乙種業務主管,自103年1月1日起受訓後取得期滿證明書,結訓後需參加電腦測驗合格後,方可取得結業證書。 【完成報名後請勿立即繳款,待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
1.勞動部自102年1月1日起實施,營造業甲種業務主管訓練結訓後,應通過結訓電腦測驗,成績及格方可取得結業證書,才具有營造業甲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資格。
2.課程費用包含:第一次電腦測驗費($310元)+領證費($160元);若測驗不及格者,領證費($160元)不延用。
一、法規與通識 二、一般行業管理制度 三、一般行業管理實務(含職災案例研討) 共計 21小時 四、期末測驗 1小時 電腦測驗模擬網站:https://trains.osha.gov.tw/LshWebNew/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八條之一規定。 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不含營造業),應使其接受每2年至少6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參加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提供原受訓職類結業證書或訓練證明文件影本,未於報名時提供符合規定格式之結業證書影本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經本中心催繳未回覆者,本中心得取消報名資格※
1.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2.營造業甲、乙、丙種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教育訓練 3.有機溶劑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4.缺氧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5.特定化學物質作業主管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6.粉塵作業主管教育訓練 7.屋頂作業主管教育訓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