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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ESG議題與公司策略加以連結,有助於組織系統性地規劃與落實重大ESG策略目標,並依循永續揭露準則定期與利害關係人有效溝通,企業也能持續自我回饋學習成長精進。搭配實務案例解析與實作演練,並進行分組成果發表與意見回饋,有助學員提升導入永續平衡計分卡之實務操作技能。 1.有能力協助企業導入永續平衡計分卡 2.有能力協助企業編制永續報告書 3.策略規劃與永續知識能力的自我提升 4.將學習成果與所屬成員分享,進行組織內部永續知識的擴散及具體永續行動推動 **視訊採用Microsoft Teams,課前提供視訊網址。**
企業在物料管理上皆有一套處理方式,但往往面臨物料管理的問題點仍層出不窮,尤其在扁平化組織中講求部門權責分工,當物料不順暢時,首當其衝就是規劃體系的部門遭受責怪。要如何有效從跨部門中溝通與相互協助,達到真正各司其職,除了明瞭自身任務外,課程以全面性實務作業案例教導,促使在物料管上的問題,務實的充分獲得解決之道。
將ESG議題與公司策略加以連結,有助於組織系統性地規劃與落實重大ESG策略目標,並依循永續揭露準則定期與利害關係人有效溝通,企業也能持續自我回饋學習成長精進。搭配實務案例解析與實作演練,並進行分組成果發表與意見回饋,有助學員提升導入永續平衡計分卡之實務操作技能。 1.有能力協助企業導入永續平衡計分卡 2.有能力協助企業編制永續報告書 3.策略規劃與永續知識能力的自我提升 4.將學習成果與所屬成員分享,進行組織內部永續知識的擴散及具體永續行動推動 **本課程採用遠距教學,視訊採用Microsoft Teams,課前提供視訊網址。** 課後證書另外寄送
如何報價、開價、還價?成功獲得客戶訂單! 對於客戶的議價成交,最要克服的是賣方自己的心理糾結弱點, 再者要看成交價的落點高低。
將ESG議題與公司策略加以連結,有助於組織系統性地規劃與落實重大ESG策略目標,並依循永續揭露準則定期與利害關係人有效溝通,企業也能持續自我回饋學習成長精進。搭配實務案例解析與實作演練,並進行分組成果發表與意見回饋,有助學員提升導入永續平衡計分卡之實務操作技能。 1.有能力協助企業導入永續平衡計分卡 2.有能力協助企業編制永續報告書 3.策略規劃與永續知識能力的自我提升 4.將學習成果與所屬成員分享,進行組織內部永續知識的擴散及具體永續行動推動 *****本課程採用實體(台北)+遠距(桃園)同步進行,開課時會與您確認上課方式,視訊採用Microsoft Teams,課前提供視訊網址。*****
1.開啟左腦邏輯思維的潛能 2.開啟右腦創新思維的潛能 3.運用五套大腦創新思維訓練工具 4.與工作實務、商品創新、行銷創新結合 5.提高個人創造及創造企業競爭力
本課程聚焦於 ISO 14064-2 所規範之溫室氣體減量與移除專案標準,旨在協助學員理解專案層級碳管理的國際規範架構與實務應用。ISO 14064-2 為碳專案提供了統一的規劃、實施、監測、量化與報告準則,適用於能源效率提升、再生能源、碳捕捉與封存(CCS)、土地利用與森林經營等多元減碳措施。課程內容將結合理論與案例說明,從專案設計的基準線設定、額外性評估、碳減量量化方法到監測計畫的建立與資料品質控管,皆有系統地進行講解。透過本課程,學員將能掌握如何依照 ISO 14064-2 開發合規或自願性碳專案,為碳信用申請與ESG策略部署奠定基礎。
本課程依1130202內政部令-防火管理人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2至5條規定辦理。 防火管理人或共同防火管理人(以下簡稱防火管理人)應經主管機關或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訓練,領有防火管理人訓練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主管機關施予防火管理人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經初訓領有合格證書者,取得防火管理人資格。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3年至少應接受複訓一次。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證書逾期須重新上初訓。 且『消防法』第40條規定:「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且供營業使用場所,違反第13條第1項規定…,處其管理權人新臺幣2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得連續處罰。」 自115年1月1日起防火管理人/保安監督人/保安檢查員證書逾3年有效期間須重新上初訓。
1.法令依據:依勞動部110年7月7日以勞職授字第11002028852號令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8條規定修正辦理。 2.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勞工,應使其接受每 2 年至少 6 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訓練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2.6.21修正規定:依消防法第13條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防火管理人應為場所之管理或監 督層次人員,並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複訓1次。第一項講習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者,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 【本課程依內政部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函規定辦理】 ※課程時數計12小時,共上課2天(日間班)"提供2天中午便當' ※上課時間:第1天【早上09:00~16:30 共6小時】;第2天【白天 09:00~16:10 共6小時】。 ※繳交資料:1.彩色相片2張(2吋)近3年內照片,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