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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八條之一規定。 雇主對擔任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不含營造業),應使其接受每2年至少6小時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參加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需提供原受訓職類結業證書或訓練證明文件影本,未於報名時提供符合規定格式之結業證書影本者,視同未完成報名,經本中心催繳未回覆者,本中心得取消報名資格※
※受訓者需具有汽車駕照或曾(會)駕駛堆高機,若未具有上述資格者請審慎報名! 【滿班人數21人,絕不超收上課學員,小班制教學!】 ※本中心堆高機教育訓練課程在滿班人數21人時,實習課程將提供【兩組實習場地以及4輛堆高機】,以確保每位學員在實習課程中能夠得到最多的操作機會!! 課程安排: 1.上課日期: 夜間-學科課程: 11/11 11/13 11/14 (台北承德中心) 日間-術科實習:11/15 星期日 (桃園區桃園農工) 課程時數共計18小時。 (正式上課課程表及繳費通請靜候本中心通知,上課時間及日期皆以本中心正式通知所附課程表為準) 2.術科實習地點:國立台北科技大學附屬桃園農工高級中等學校(桃園市桃園區成功路二段144號) 學員須自行前往。 3.課程結訓後本中心可代為報名115年度即測即評及發證技能檢定測驗(團體報名採自由參加,本中心未收取任何費用,請留意!) 。 本中心預計代報之測驗單位為「國立桃園農工」或「桃園-國軍退輔會職訓中心」,報名日期依照115年度即測即評即發證簡章公告日期為準(實際報名及測驗日程於開課後公告)。 4.本期課程如報名學員人數未達主管機關開班規定,則學員名單由本中心調查後順延後續課程。 ##本課程非駕訓班,術科操作實習依操作勞動部公告之實習規範採【分組輪留練習】,非單人專機操作練習,請報名學員務必留意。## 【特別注意】完成報名後請不要繳款,等候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 *本中心台北堆高機術科實習課程,每位同學均有投保100萬意外險,確保每位同學上課安全!
1.僱用勞工人數在1~100人以上者適用 2.甲種業務主管,自102年1月1日起受訓後取得期滿證明書,結訓後需參加電腦測驗合格後,方可取得結業證書。 ※【優惠折扣須知】※ 1.需於開課前三日完成匯款,並回傳匯款明細至本處確認。 2.報名二人以上者,需開立同一張發票,方享有此優惠。 3.優惠期間:自即日起~114年12月31日止。 ----------------------------------------------------------------------------- ※學費申請退費需知: 一、手續費由「學員」吸收→溢繳費用、中途退訓、取消報名 二、手續費由「中心」吸收→不可抗力因素(天災)、招生不足課程取消 ?? 退費申請將依本中心既定流程處理,期間請勿重複查詢或催促,感謝您的耐心與配合!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十二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十條規定辦理,培訓從事露天開挖作業之勞工,取得結業證書。 ----------------------------------------------------------------------- ※學費申請退費需知: 一、手續費由「學員」吸收→溢繳費用、中途退訓、取消報名 二、手續費由「中心」吸收→不可抗力因素(天災)、招生不足課程取消 ?? 退費申請將依本中心既定流程處理,期間請勿重複查詢或催促,感謝您的耐心與配合!
1.發掘並意會服務對象痛點,運用需求分析方法,界定創新或改善機會。 2.應用同業或異業創新作為,挖掘可使用的創新元素。 3.與團隊成員合作,依據服務對象需求,集思廣益提出創新或改善構想。 4.溝通創新構想,取得理解與支持。
課程將透過實際案例分析,探討不同研發專案中的成本控管策略,並提供工具與方法以優化資源配置,達成成本效益最大化,並如何有效管理研發成本,提升研發專案的財務效益。
門市第一線人員,是與顧客直接接觸的內部顧客,如何提升個人敏感度與了解消費者動機,是促進銷售業績長紅之關鍵。顧客與員工是企業的兩大重要資產,透過強化銷售敏感度,深入研究消費行為模式,是有效增加營業績效之重要契機。
美國時程比歐盟更早,預計2024年上路,屆時進口美國的產品含碳量超過基準線,超出的部分徵收每噸55美元碳稅。未來銷歐盟或美國的產品,都要附上經國際第三方認證機構確證的《產品碳足跡聲明書》(ISO14067)載明該產品含碳量,做為是否課碳稅的依據。 產品碳足跡是指產品由原料、生產、配送、使用、廢棄與再利用等過程所產生的溫室氣體排放量總和;ISO14067產品碳足跡標準適用於各類產品、工程、建築或各項服務,產品通過ISO14067標準之國際認證,能成為國際市場認可的產品碳足跡證明。 **請攜帶筆電以利課程進行。** **實體+視訊課程同步進行,視訊採用teams軟體**
依據「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第一項之規定:製造、儲存或處理六類物品達管制量三十倍以上之場所,應由管理權人選任管理或監督層次以上之幹部為保安監督人,擬訂消防防災計畫,報請當地消防機關核定,並依該計畫執行危險物品保安監督相關業務。
在工作場所,有八成以上的工作是承接主管的工作指派。 從主管的工作指派開始,我們必須明白:要完成什麼事情,接下來開始實際地進行指示的任務,最後向主管報告工作的結果,這是完成工作的基本程序。 這一套方法稱為『工作計劃與安排』。 『工作計劃與安排』是用以描述『解決問題或完成主管交辦任務』的步驟與方法。 『工作計劃與安排』必須能明白表示出『我們知道我們要做什麼』、工作的方法、可行方案、選取方案的原因、工作的優先順序和工作計劃的詳細流程。 其中,按步就班的工作計劃流程是用以決定流程中完成目標之所有必要工作的順序、所需的時間、人力、花費、機器設備、材料、與工作方法。 當工作計劃完畢,我們應該適時地向主管報告,徵得主管的核准與支持,積極執行行動計劃,達成主管交辨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