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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令依據:110年7月7日新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18條。(第一項第一款職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之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每2年至少6小時)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1條規定,堆高機操作人員應接受每3年至少3小時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1條規定,堆高機操作人員應接受每3年至少3小時之職業安全衛生在職教育訓練。
1. 上課資格:已取得工地主任執業證者 2. 上課時間,請至上方(課程簡章/下期資訊)下載報名表 3. 請下載簡章,填妥報名表並檢附相關證件,完成繳交才算報名成功。 4. 需考試完成結訓驗收。 請勿繳費~待收到上課通知單 請勿繳費~待收到上課通知單 請勿繳費~待收到上課通知單
本班係屬於工程從業人員品質管理教育訓練,灌輸工程人員品質管理系統之新知,以提升工程品質管理之觀念,建立工程品質管理系統、預防工程缺失之發生及提昇公共工程施工品質。
本課程旨在使已經領有工地主任執業證者,每逾四年透過本回訓機制,不斷地繼續修習有關營建管理法令、建築、土木各類專業工程實務、品質管理或施工管理課程、環保及勞工安全衛生課程、工地治安及其他相關等之工地主任職務所需具備的新工作技能或知識,以提昇工作職能與工作品質。
依勞動部訂定發布「營造作業人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核發臺灣職安卡作業要點」, 辦理營造作業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6小時課程,並經測驗合格後核發的教育訓練證明。
依勞動部訂定發布「營造作業人員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核發臺灣職安卡作業要點」, 辦理營造作業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6小時課程,並經測驗合格後核發的教育訓練證明。
【本訓練為職安署重點訓練課程112.09.01改為"電腦測驗"方式結業考】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0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擋土支撐 2.露天開挖 3.模板支撐 4.隧道等挖掘 5.隧道等襯砌 6.施工架組配 7.鋼構組配 8.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人員。 【完成報名後請勿立即繳款,待課程承辦人通知繳費後再行繳款,謝謝!】
單元主題:景觀工程品質管理實務 報名簡章及專用報名表請詳閱 【公共工程聯合網站】https://pcc.cpc.org.tw/ 【台南服務處】https://tn.cpc.org.tw/ *依108年3月26日工程管字第1080300194號函示,為避免擔任品管人員有效期間重疊致不足4年影響品管人員權益情形,訂定品管人員結業證書或最近一次取得回訓證明可擔任品管人員之期限前1年為回訓時間緩衝期,於緩衝期內取得回訓證明者,其擔任品管人員時間將從原有證書或前一次取得回訓證明之擔任品管人員的時間截止日後起算4年。故品管人員可彈性運用時間於合理時程內回訓。 *依110年5月11日工程管字第1100300464號函示,回訓班期末綜合測驗由工程會統一出題及監考。故每期課程結束後另安排實體考試時間。 *依112年6月2日工程管字第1120300521號函示,「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回訓班」之合格結業證書及回訓證明全面電子化,需使用自然人憑證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