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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0條規定,雇主對擔任下列作業之勞工,應於事前使其接受營造作業主管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1.擋土支撐 2.露天開挖 3.模板支撐 4.施工架組配 5.鋼構組配。
依據消防法第15-6條及保安監督人與保安檢查員訓練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辦理。
報名注意事項: 1. LOMA考試,使用本中心電腦教室,每班考試上限30人。 2. 每月平均開班2梯次,110年起報名將不設限名額,每梯次報名起始日將以前30位報名者為暫定正取名額,報名當日起一周內匯款完成者始為該梯次正取名額。 3.報名起始日完成報名手續後,承辦人當天統一發出E-MAIL寄出匯款通知信,收到信為正取名額,請務必於一周內完成繳款《ATM匯款》,未繳款完成者本中心將限期通知,逾時則取消當梯次報名資格,當天恕不接受現場繳費。 4. 已完成「報名後補者」,本中心於開放報名後一周先行確認正取人數,如有空缺,將協助正取遞補。若當梯次後補名額超過20人,將於當月加開場次。 5. 為避免學員佔缺不來,影響其他考生權益,本中心於考試前一周,將mail考試確認信,請考生務必確認是否參加,考試當日無法準時參加考試者,由考生自行負責,不得為退費事宜。繳費發票於考試當日簽發,請妥善保管,不另補發。 6. 本中心保留考試日期異動權利,考試日期因故異動者,會先行透過mail通知會員公司及考生,並公告在中心網頁,請以中心網站公告日期為主,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7. 線上考試必須使用LOMA的帳號及密碼登入,請攜帶您的帳號密碼應試, 三次誤填則會被鎖碼,本中心無權也無法處理考生之帳號與密碼問題。為確保個人考試權益,考前務必確認您的帳號、密碼無誤,並攜帶至考場應試。 8. 本中心僅提供場地進行測驗與美國LOMA是合作關係,倘若學員有關於LOMA任何考試課程的報名、繳費問題,請直接與LOMA總部聯絡。
金管會公布自2025年起,國內上市櫃公司均應編製永續報告書,除了GRI準則外,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TCFD)與永續會計準則(SASB Standards)之應用,都是重要的永續資訊揭露新趨勢。本講座介紹TCFD透過四大構面,進行氣候相關議題風險與機會之評估及實務因應作法。搭配實務案例之解析與實作演練,使學員快速掌握與了解如何依循TCFD框架,定期揭露對財務有重大影響的氣候相關財務資訊,協助投資人更合理且正確地評價公司整體長期價值。 *****視訊採用Microsoft Teams,課前提供視訊網址。***** 課程結束後另外寄發證書
97年1月8日新修正勞工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 第十七條。(第一項第一款勞工安全衛生業務主管及第二款勞工安全衛生管理人員之勞工。
【訓練依據】內政部消防署112.6.21修正規定:依消防法第13條所稱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應由管理權人遴用防火管理人,責其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依各該計畫執行有關防火管理上必要之業務,防火管理人應為場所之管理或監 督層次人員,並經主管機關或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前項講習訓練分為初訓及複訓。初訓合格後,每三年至少應接受複訓1次。第一項講習訓練時數,初訓不得少於12小時;複訓不得少於6小時,無正當理由不接受講習者,直轄市、縣(市)消防機關得通知管理權人限期改善。」【本課程依內政部113年2月2日台內消字第11316004431號函規定辦理】 課程時數計12小時,共上課2天。 【上課時需要繳交資料:1.彩色相片2張(2吋)近3年內照片,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各1份】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八十四條規定:運送危險物品之駕駛人或隨車護送人員應經專業訓練,並隨車攜帶有效之訓練證明書。 加強危險物品運送人員對緊急事故之應變能力,減少公共災害之發生,並免受交通單位的取締。
訓練時數:18小時(學科10小時,術科8小時)。 上課2天半時間:0800-1730。 訓練期滿證明並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測試合格,始具堆高機操作資格。 訓練費用不含報考技術士技能檢定測驗費用。 報考費用:50元簡章費+1820元檢定費+160元證照費,開立個人收據。
112年6月21日華總一義字第11200052791號公告消防法第15條之6 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30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辦理下列事項: 一、責由保安監督人訂定消防防災計畫後,由管理權人報請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並依該計畫執行有關危險物品管理必要之業務。 二、責由保安檢查員執行構造、設備之維護及自主檢查等事項。 保安監督人/保安檢查員應經中央主管機關登錄之專業機構施予一定時數之訓練,領有合格證書,始得充任;任職期間,並應定期接受複訓。 應經訓練合格,任職期間應每3年接受訓練1次
105 年 09 月 22 日新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第一項第8款具有特殊作業人員在職教育訓練,每3年至少3小時。 1.報名時需檢附原證書影本。 2.全程參與者始發給『在職訓練證明書』並加蓋『在職訓練證明章』。